南宁:“姐姐”被“弟弟”骗来做传销 请人抢回本金
涉嫌抢劫的阿琴被押解回南宁。
湖南籍男子阿俊(化名)在贵州打工时,认识了当地人阿琴(化名)。两人熟识之后,便以姐弟相称。去年底,阿俊来到南宁搞传销后,又把“姐姐”阿琴骗了进来。今年4月,阿琴竟然雇人向阿俊要债。7月16日,阿琴因涉嫌抢劫被南宁市兴宁警方从贵州押解回南宁进行审查。
今年4月8日,今年26岁的湖南籍男子阿俊在共和路某家宾馆内被人打伤。在医院内接受救治的阿俊告诉办案民警,一个叫阿琴的女子带着4个不明身份的男子把他给打了,并且抢走了他的一枚金戒指,并逼迫他说出一张银行卡的密码,取走了里面的1.9万元。阿俊说,阿琴是贵州省晴隆县人,今年38岁。于是,兴宁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通缉逃犯,请求贵州警方协助调查。不久后,阿琴向贵州警方投案自首。7月16日晚上11时许,兴宁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的民警将阿琴押解回南宁进行审查。据阿琴交代, 2010年底,来到南宁的阿俊打电话告诉她,他在南宁搞“项目”很有前途。在阿俊的多次劝说后,阿琴辞掉贵州的工作,并把房子卖掉,来到南宁跟阿俊一起“发展”。其间,阿琴交给了阿俊4.7万元作为“项目经费。”不久后,阿琴发现了这个所谓的项目其实是传销。发现被骗后的阿琴迅速退了出来,并要求阿俊把钱给退出来。可是阿琴多次从贵州来南宁追讨,阿俊都没有还钱。今年4月,阿琴再次来到南宁,叫上几个朋友,把阿俊给“教训”了一顿。取走阿俊的1.9万元后,阿琴将其中5000元发给了“教训”阿俊的朋友。至于那枚金戒指,阿琴说她并不清楚。
目前,阿琴因涉嫌抢劫被南宁市兴宁警方刑事拘留,警方仍在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