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专项行动 防止传销活动“回潮”
记者从广西工商部门了解到,在2010年打击传销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今年广西继续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并在易发、多发地区成立专业“打传队”严肃整治传销,继续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防止传销活动“回潮”。
2010年以来,广西各级政法、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创新举措,坚持严打传销不放松,不断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加强宣传教育,推动打击传销工作向纵深发展,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统计,2010年以来,广西各级工商机关查处传销案件668件,公安机关立案962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72件、人数605人,劳动教养977人,判刑111人,有效遏制了传销发展势头。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梁胜利充分肯定前段工作成绩,但他也表示广西打击传销工作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广西已明确在今年5至7月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依法依规快侦、快诉、快审,坚决严打犯罪分子,严厉打击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合法企业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传销组织。同时,抓紧出台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出租屋者、承租者的治安责任,不让传销分子有藏身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