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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立足本职共谋良策 合力铲除经济邪教(2)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法治快报 作者:曾屹崧 2010年12月16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一是强化公、检、法三家的协作,形成打击合力。针对打击传销犯罪取证难、证据种类单一、法律关系复杂的特点,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多次就证据证明标准和法律适用问题与法院沟通,力争在最大程度上达成共识;侦监和公诉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变被动审查为主动介入侦查,在侦查阶段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确定侦查方向,将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关口前移至侦查阶段,力争将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

 

  二是不断提升执法水平,确保依法有效打击传销犯罪。

 

  三是加大对基层检察院的业务指导力度,确保办理传销案件的质量。

 

  四是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突出打击重点,化解社会矛盾。重点打击传销组织中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执法同时,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对于那些虽然构成传销犯罪,但情节轻微且确有悔罪表现、符合轻缓刑事司法政策的,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以利于分化瓦解传销组织。

 

  南宁市公安局:建立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机制

 

  南宁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议由政府和综治办牵头,成立由工商、公安、法制、教育、银行、民政、城管、新闻媒体等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切实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大打击、治理传销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力度,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形成共同防范、共同治理的局面。

 

  二是建立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机制。建议建立法、检、公高效办案协作机制,做到快诉、快判,及时打击。工商、公安部门要用足用好现行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工商部门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三是建立完善出租屋管理长效机制。坚持“以房管人”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模式,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出租人责任,对违规者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建议各城区政府把打击传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以有效解决侦查办案、反传销宣传、教育、救济、举报奖励和破案奖励等经费不足问题。

 

  五是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南宁市工商局:组建打传联合执法队

 

  南宁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

 

  尽快组建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打传联合执法队,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打击传销长效监管的各项具体制度和措施,如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办法,同时进一步落实全市各级打传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打传工作的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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