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强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从源头打击非法传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防止反弹回流,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在市住建局的指导下,从落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加强传销源头管控方面着手开展出租房屋专项治理。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宁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落实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即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将房屋租赁合同通过网签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县、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为打击传销精准治理提供保障,也为租赁双方把好房屋租赁第一关。对房屋租赁当事人而言,既可以核验租赁双方身份真实性,又可核验出租房屋产权真实性,还能增强对房屋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可作为证据。
尤为重要的是,出租人通过登记备案可以及时得到预警,避免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而遭受处罚;承租人通过登记备案,还可享受更多基本公共服务。目前,南宁市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承租人可选择线下备案或线上备案两种方式进行。
为了抵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通过与市打传办数据共享,在平台上实现了自动甄别涉传人员信息的功能,联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即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业务时,租赁双方上传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及租赁合同等材料后,系统即可比对涉传信息数据智能审核,当识别到承租方涉嫌传销人员的,系统将自动终止房屋租赁备案业务申请,并及时向出租方、市打传办反馈预警信息。
2021年,共办结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11519套(间),系统中的涉传人员甄别功能已对1162人次的涉嫌传销人员在租房相关审核环节进行预警拦截。
2021年,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通过各种渠道加大打击传销宣传力度,组织编印房屋租赁备案相关政策、南宁市租赁试点城市相关政策以及租赁平台操作指南等宣传资料,前往各城区住建部门、各大中专院校,人流量密集的地铁站、高铁站、快递网点等地投放,共计投放约6.5万份;积极开展房源推广及政策进校园、进社区、进工业园区宣贯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打传宣传覆盖面,并获得2018-2021年度全市打击传销工作突出贡献单位、集体和个人表扬。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深化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落实房屋租赁备案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房屋租赁监管平台功能;持续开展针对出租房屋、市场主体的检查行动,掌握房屋相关信息情况。通过以上工作加强出租房屋管理,从源头上做好打击传销综治工作的防控与管理,遏制传销违法活动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