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查处一起新型网络传销案 当事人已受处罚
10月9日,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工商局对在玉林城区以境外“香港联创”公司为名义,以“私募股权基金”为名目进行拉人头谋取非法利益从事新型网络传销活动的范某作出行政处罚结案处理。
7月20日,群众举报玉林市人民东路一间出租屋里集聚了一些人在从事传销活动。玉林市打传队立即派出工商、公安等 20 名执法人员赶往现场。经查,该出租屋是一名姓范的山东籍男子以“香港联创公司”的名义在玉林设立的工作室,工作室墙上张贴着《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办法》的宣传纸和《香港联创基金全球配股分红平台》的说明图,办公桌抽屉里存放着“香港联创基金股权分红”的相关介绍内容的资料。
据当事人范某称:“香港联创”公司是在香港创办的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投资行业涉及矿产、地产、酒店、烟草4个领域,现以发展会员私募基金的方式在全球募集资金投资在各个项目。范某并称要想成为该公司的会员,首先必须对该公司进行资金的投资,一共可分为6个投资级别,投资人民币700元是普通会员;1400元是一星会员;3500元是二星会员;7000元是三星会员;35000元是六星会员;70000元为VIP。如果是一名普通会员,其投资金额的40%转化成电子股;一星会员投资金额的40%转化为电子股,10%转化为原始股;以下各个级别照此类推,到VIP会员则是投资金额的50%转化为电子股,35%转成原始股。电子股和原始股在公司资金累积到一定数额后可以转化成现金提取。发展会员后可以获得4种奖励方式,分别是拓展奖、组织奖、领导奖和扶持奖。加入公司后,每发展一个会员,就能拿到该会员所投资资金的9%,称为拓展奖;与常见的传销活动不同的是,其直接下线只能安排2个人,再多的人就得往下线的下线不断往后排,以自己为起始点做一个中心分割线,中线的两边每发展一个会员,左右两个会员就会产生一个组织奖,组织奖以两个对碰会员投资低的为基准,他所投资的资金的18%里,9%直接给上一代,另外9%给中线起始点的上线(从第3代开始,为中线分割左右两边会员交纳资金的总和,总和低的一边为基准,他们总投资的9%给中线最高点的人);领导奖就是上线所得全部收入的3%给下面的2个会员;扶持奖就是下线的全部收入的3%给其上一代的会员;另外,该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还有个基金公排,当会员的基金到一定数量时,系统会自动帮该会员排号,随着后面不断有符合条件的会员排进来,前面的会员按顺序还能领取额外的基金奖励,领到后离开队列。
根据范某的供词,执法人员要求范某提供其经营“香港联创公司”相关业务的合法手续,但范某称,他从未到过香港联创公司的总部,也未曾见过该公司相关证件。
至案发时,范某已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香港联创”公司设在网上的银行账户交纳了3.5万元人民币,成为了该公司的一名六星会员,然后发展了包括本地人在内的5名会员,获得拓展奖和组织奖共3465元。
经执法人员调查认定,当事人以境外“香港联创”公司为名义,以“私募股权基金”为名目进行拉人头谋取非法利益,其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所指的传销行为,玉林市工商局玉州区工商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处理。当事人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接受了玉州区工商局对其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