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打着“纯资本运作”幌子实施传销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6月中旬,广东省公安厅组织茂名、肇庆、梅州、河源等14地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同步在广西及省内广州、深圳、佛山等地开展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名,刑事拘留200余名,涉案资金8亿余元,彻底切断了“1040阳光工程”自邻省循粤西交界城市蔓延进广东发展的路径。
今年3月,梅州、惠州等市公安经侦部门在工作中相继发现多个“1040阳光工程”涉嫌传销线索。相关线索上报后,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立即将相关案件列为“飓风23号”专案。警方发现,该传销集团分布广、涉及团伙多、资金往来均使用现金,侦破难度很大。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组织肇庆、湛江、茂名、梅州等地经侦部门,对涉案人员层级关系、真实身份、联系方式、资金账号坚持不间断分析、侦查,成功查明该传销集团及主要骨干人员在全省的情况。
经过近3个月侦查,专案组查明了相关团伙的组织结构、人员情况和作案事实。6月中旬,在公安部协调下,广东省公安厅组织16个地市公安机关,同步在广东、广西和福建等地开展“飓风23号”收网行动,成功捣毁上述涉嫌传销团伙。
经查,该传销组织以“1040资本运作项目”为名,又称“1040阳光工程”“1040资本工程”,打着“纯资本运作”的幌子宣称:中央操盘,在北部湾布局,暗中实施“国家秘密政策”,为北部湾吸聚资金,带动北部湾的经济发展,实现中国经济增长的第四极。
该传销组织分为五级三阶制,按投资份额分为初级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5个级别。按照投资的份额和下线的人数、级别,分为3个晋升阶段:晋升主任、晋升经理、晋升老总。吸纳进入体系后成为“投资人”,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达到3人升为“经理”,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达到28人升为A1级“老总”以此类推至A4级高级经理。传销组织规定,只有达到“老总”级别才可以接触到“1040阳光工程”的实体工程,并获得工程分红。
参加该传销组织者须交纳69800元的投资款后成为组织会员。一个月后,传销组织返还其本人19800元,再按照上线、经理、老总的顺序层层瓜分利润,如有余额交给最上层作为管理费。下线要想获得成本和利润,就只能通过发展下线获取提成,发展人数越多拿的提成越多,层级达到最高的A4级老总,最终折去各项所谓的费用后会得到1040万元,就是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
此次行动中,警方在肇庆抓获的一名A4高级经理堪称为当地传销的“励志型”人物,在2009年参与“1040阳光工程”至今8年间,他从一名“烧鹅仔”华丽转身为“大人物”,发展的下线多达万余人。
办案民警介绍,几乎在所有“投资者”参与的买房、结婚等喜宴上都能看到他的身影。“每次大型聚餐什么的,他都会召集一帮朋友开着名车现场炫富,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办案民警说,很多投资者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非但不报警还大肆活动,希望能够拉够十个人头回本,更坚信“拉到11个就赚了”。此类案件中,少有“投资者”主动报案,大多是身边的亲属看不过眼了“大义灭亲”报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