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乐昌市工商局查处首起网络传销案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广东省乐昌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该市某住宅楼内查处一起以网络销售手机为名从事传销活动的案件,这是乐昌市查处的首起网络传销案。
乐昌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一栋住宅楼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傅某及王某的笔记本电脑内存有传销资料。经查,傅某、王某为夫妻,两人于2012年1月8日用王某的身份证注册了某公司会员用户,并且购买两台所谓节费手机,之后就以代理商的名义开始对外宣传“购买节费手机,既省钱又赚钱”,以此发展下线。
截至案发,王某利用网上注册用户名的方式直接发展16名下线,违法所得2.6万元。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傅某、王某利用互联网,采取驻点诱骗方式,变相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其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目前,乐昌市工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傅某、王某的案件移送乐昌市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