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仨头目借假公司非法进行网络传销获刑
谈宏等3人虚构“香港天心商贸有限公司”,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非法进行网络传销,并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就发展了会员451人,吸纳资金高达163万余元。近日,宁国市法院对该起网络传销案进行了宣判,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谈宏、潘国慧、王红华有期徒刑二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
2010年9月9日,潘国慧委托他人打电话报警,在被带至公安机关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潘国慧退赃20万元,王红华退赃10万元。
上一篇:合肥:恋爱没谈成,自己陷进传销组织 下一篇:合肥加大力度打击制假售假和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