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捣毁窝点13处 警方“亮剑”传销
据池州日报报道 近年来,传销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为此,国家职能机关对传销犯罪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池州警方提醒,希望市民能认识到传销的危害,做到有效防范和抵制住传销。
【案件追踪】
传销犯罪屡打不绝
记者从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共捣毁传销窝点13处,教育遣散90余人。
6月20日15时许,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齐山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某小区内多个出租屋居住情况复杂、外地人多。民警敲开房门后发现,这几间出租房屋内共有12名湖北籍人员、3名河南籍人员、1名江苏籍人员、1名湖南籍人员,并有传销相关的书籍和笔记、行李箱、生活用品等。民警将出租房屋内传销人员带至公安机关调查,最后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他们立即停止传销活动,尽快返乡,寻找正当工作。
7月份,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九华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某小区疑似有传销人员活动。通过走访摸排,民警掌握了该传销组织的确切活动地点。民警多次上门突击检查,并未发现从事传销活动,调查一时陷入僵局。经调查,小区内有人通风报信,才让传销人员在民警检查前做好准备,让民警无法抓到现行。
了解了关键原因,8月4日,经部署,在来到传销窝点附近时,池州民警迅速控制在楼下“望风”的人,随后上楼将该窝点一举摧毁。在现场,发现传销人员5人以及若干传销书籍。经审讯,民警掌握了其他3处窝点的确切地址,在特警的协助下,一举捣毁该3处窝点。
【传销危害】
害人害己,影响社会稳定
传销活动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当前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房警官介绍,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参与者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解脱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线,欺骗别人,于是一个庞大的骗子网络便建立起来。假如传销无限制发展下去,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最终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
“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房警官说,“传销造成绝大多数参与者血本无归,一些人流落异地,生活困苦,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它还突破了道德和法制约束,危害人的思想信念基础。传销的‘洗脑’,让人不以欺骗为辱,反以此为荣。传销培训出了不受道德约束的成员,缺乏正常人做不道德事情时的内疚感,变得极端自私、唯利是图。这样的社会成员如果达到一定规模,社会控制体系将面临崩溃的危险。”房警官告诉记者。
【警方提醒】
切勿轻信一夜暴富谎言
传销往往以从事商品、服务推销等经营活动为名,利用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编造各种名目的“经营项目”,如“网络倍增”、“消费联盟”等,有的甚至打广告,拉名人做宣传,诱骗他人参加。房警官表示,传销与一般的直销活动有明显区别,传销没有经营许可证、无店铺经营、无退货保障、无退出自由。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对参加者进行精神乃至人身控制,诱骗甚至迫使其成员不断发展新成员(下线),以敛取成员缴纳的入门费。传销活动的参加者既是这种诈骗活动的受害者,又是使这种诈骗机制发挥作用的违法者。
他提醒市民,无论是网络传销还是传统传销,尽管表现方式不断变化、各种伪装,始终具备三个特点:一是交纳会费或者通过购买产品变相交纳会费才能入会;二靠“拉人头”来发展下线;三是上线以下线的销售业绩或发展下线的人数来计提报酬和返利。希望广大群众谨慎辨别,切勿轻信一夜暴富、小投资高回报的谎言,以免误入传销歧途造成财产损失。
警方提醒,凡参与传销活动都是违法行为,均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也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