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后少女竟成传销小头目
为了做出“业绩”和谋取利益,正值青春年华的80后、90后女孩不惜用花言巧语编织一个个美丽的创富神话,诱骗自己的家人、亲戚、朋友、同学、同事入伙,将他们发展成为下线。近日,肥东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一起组织领导传销罪案件,涉案嫌疑人赵某、蔡某某、郭某被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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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辨别传销
一是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
二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
三是团队计酬,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来源于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如果符合上述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市民可拨打“12315”或“110”举报。
为了“业绩” 蒙骗家人
据了解,今年25岁的赵某是湖北省浠水县人,高中毕业后与男友邹某一起来到了合肥,2012年,毫不知情的她在男友的介绍下参加了传销。由于该传销组织采取“五级三阶制”传销模式发展下线,五级自下而上依次是:业务员(1-2份)、业务组长(3-9份)、主任(10-64份)、经理(65-599份)、老总(600份以上)。所有传销组织参加者必须先缴纳3800元购买1份获得加入资格,本人购买从第二股开始每份为3300元,按自己及下线人员购买的份数晋升层级并按一定比例返利。
因为没有资金,邹某便安排她顶替别人的份额进入组织。为了上位,赵某用快速致富的谎言动员其哥嫂赵某某、吴某以及高中同学、同为90后的蔡某某参加连锁经营。随后蔡某某又发展了她的爸爸蔡某成为她的下线,蔡某又发展了他的老婆盛某某和儿子蔡某。2013年,80后的郭某在浠水老乡、蔡某某的下线张某某的诱惑下来到合肥从事连锁经营,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将其父郭某某拉了进来。由于业绩出色,三人先后晋升为传销组织的老总身份。
至案发时,三人组织、领导发展了层级为五级的传销组织,其中犯罪嫌疑人赵某发展了蔡某某、赵某某等133人;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发展了蔡某、蔡某某等122人;犯罪嫌疑人郭某发展了郭某某等下线人员30人以上。
涉嫌传销 面临刑罚
公安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这一情况后,于2014年12月15日对赵某、2015年1月8日对蔡某某以及2015年3月16日对郭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今年3月17日、19日先后将郭某、赵某、蔡某某抓获归案。4月24日经肥东县检察院批准,肥东县公安局依法将三名犯罪嫌疑人逮捕。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11年6月开始至2014年10月份,犯罪嫌疑人赵某、蔡某某、郭某在肥东县店埠镇燎原社居委桂王家园、聚龙阳光小区内等地,以介绍工作或者喊朋友来玩的名义劝人来肥东,后再以进行“1040工程”、“连锁经营”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骗取钱财,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面临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起诉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