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男子专抢传销组织头目 合肥上演黑吃黑闹剧
四名河南籍男子,在遭到传销组织的毒害后,利用对方不敢报案的心里,便施巧计将传销组织的头目约出并实施抢劫,上演了一出“黑吃黑”的闹剧。3月20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据了解,针对此案合肥中院专门采取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庭审。
四名男子抢劫传销头目
四男子因抢劫传销组织头目过堂受审
据了解,四名被告人梁某、李某、金某、高某四人均为河南开封人。其中,金某因犯出售假币罪,于200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8年初刑满释放。
据检方指控:2011年8月4日,四名被告人以发展下线为由将传销组织头目吴金(化名)、李才(化名)、熊妹(化名)约至合肥市庐阳区蒙城路与阜南路家口的一家茶楼内。四被告人用事先准备好的手铐将三名被害人的双手铐住,将其带上了一辆尼桑骊威轿车,驾车至一个偏僻处,劫得黄金手镯一只,黄金项链一条,戒指一枚,并威逼吴金说出了银行卡密码,取出卡内5000元。几名被告人又威逼吴金给其丈夫打电话,丈夫在梁某的威逼下,向其指定银行账户汇入现金5万元。四被告人在证实钱到帐后,将被害人抛弃偏僻处驾车逃离。
2011年9月1日晚,被告人梁某以发展下线为由,又将传销组织头目张艳(化名)、张银(化名)、李方(化名)约至庐阳区的一个房间内。四名被告人以类似的方法劫得现金4万余元,黄金项链两条,铂金钻戒一枚,梁某威逼张艳的妻子向其指定账户汇入现金39900元。四被告人在证实钱已经到账后,将被害人抛弃偏僻处驾车逃离。
检方认为,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抓住对方心理“黑吃黑”
庭审中,被告人梁某称之所以抢劫传销组织的头目,是因为他知道传销是非法的,利用对方不敢报警的心态而对其实施抢劫。
“作案前,我们准备了手铐、棒球、电棒等工具,当时只想着从他们那里拿点钱然后就放他们走,后来把他们绑起来之后就想多弄点钱,才恐吓他们让他们家里打钱过来。”梁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