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出重拳让传销人员无“根据地”
传销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部分屋主在利益驱使下,将房屋高价出租给传销人员,为他们提供容身之所。要想取缔传销,应该先管住出租房子的人。为此,县里决定在打击违规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房主下猛药。从6月25日至今,由公安、工商、纪委、组织等部门组成的千余名执法人员的“打传”队伍,兵分9路直扑县城重要位置,对桂康居民区、东边山村、汉塘村等区域传销窝点进行了地毯式清查打击。
据了解,这个县以铲除传销活动的土壤为着力点,在对传销分子和传销场所处理上,坚决做到 “三个百分之百”和“两停”措施。即对为传销人员提供培训、集会、居住场所的房主收取的租房押金要百分之百收缴,并处以5—50万元的罚款,对违规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居住的房主要百分之百处罚,对传销人员百分之百处罚;对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屋停水停电。
在翠园雅筑小区一住宅区,执法人员敲开了门。这名刘姓房东振振有词的告诉执法人员:这里绝对没有住传销人员,但仔细一盘问,执法人员发现,今年4月这位房东就委托一中介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共收取了6000元的租金和押金。出租房为来自河南、湖南等地的传销人员提供活动场所,搞得小区内乌烟瘴气。执法人员在没收了这家的违法所得外,对其进行了断水断电处理,并告之房东到工商局接受处罚。
为严肃纪律,排除干扰,这个县从组织、纪检部门抽调人员参加这次具体行动,实行“三停一限”措施,对有工作单位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如发现已向传销人员提供房屋出租的,实行停薪、停职、停工作,并限期其改正。对无工作单位的居民,则按照国家有关传销条例规定处理。同时还坚决做到“两个不允许”,即不允许单位和个人将公有和私有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不允许出面打招呼和说情。目前已查实有3名机关干部违规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据统计,在这次行动中,临桂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607人次,捣毁窝点226个,停水停电361户,收缴、罚没房东租金5万余元,教育、遣散涉传人员3724人,移送公安机关58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