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提醒房主:别把房子租给搞传销的
昨天是石家庄市打击非法传销宣传日,石家庄市新华工商局向广大出租屋主发了一封信,呼吁广大出租屋主,要认真核实出租屋的居住对象,自觉抵制传销分子进入。
这封信奉劝出租屋主一旦把房子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会造成严重后果。由于传销传承的是欺骗、贪婪,传销人员个个梦想一夜暴富而不择手段进行非法经 营活动,会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而且,传销人员男女密集群居,极容易滋生和传染疾病,以及惊扰四邻。这封信还提醒出租屋主,依照《治安条例》以及《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如果出租屋主知道入住者是传销分子仍将房屋出租的,工商、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予以重罚。
石家庄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尹小平说,工商机关进行针对出租屋主的宣传,是因为一些打击传销成功的经验证实,如果出租屋主不给非法传销分子机会,传销分子根本就没有容身立足的场所,传销组织也就无法发展。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许多出租屋主在出租房屋时不注意审查入住人的资格。所以,工商机关提醒广大出租屋主,在出租房屋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入住人的情况。如果发现情况异常,请立即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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