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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工商分局开展专项行动遏制传销行为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2010年01月22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本网讯 从2009年12月24日至2010年3月31日,根据市打传办的统一布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9年冬季至2010年春季打击传销集中行动,老城工商分局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并重,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方针积极组织开展了打击行动,保持了打传工作的高压态势,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能,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现存传销窝点,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有效地防止传销活动反弹。
    专项行动以来,老城工商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地毯式的排查,主管局长积极向区政府汇报工作情况。针对辖区传销活动的现状,区打传办将本次集中行动重点打击的区域确定为邙山镇,要求在邙山镇成立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清理辖区的传销活动。邙山镇党委、政府认真计划、周密部署,采取政府协调、部门联动、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在每周的党政联席会都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重点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邙山镇成立了打击传销活动办公室,镇党委成员,纪委书记任组长,镇综治工作中心副主任、派出所副所长、工商所书记任副组长,抽出综治专干、工商一名干部、派出所一名干警及各村治保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立足“打早、打小”,从根本上杜绝传销活动的蔓延。镇政府按照行政区划,以村为单位,明确由各村委书记、村长为该村打击传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制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对行政村、书记、村长、治保主任的经济处罚标准。通过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后,由各村写出书面报告,报政府备案,近期村内再出现传销组织和人员,对该村干部及责任人员按照目标责任给予经济处罚。村委会与租房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如发现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将由派出所按照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员管理规定对房主进行处罚,并与村年终分红和福利挂钩。有了制度的约束,加上党员干部宣传教育,村民的素质也有所提高,能自觉清理自己承租户,驱逐疑似传销人员,各村基本形成了政府监督、党员带头、村民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活动氛围。自邙山镇打击传销办公室成立以来,邙山镇各村自行清理传销窝点35个,清理走传销人员200余人,邙山镇辖区的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打传专项行动开始后,老城区的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同行动,工商、公安部门更是加强协作有效地打击传销分子,两部门充分发挥12315和110两个举报电话的作用,快速反应,强化责任,分工不分家,接到举报后都能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先行处置,再与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收到较好效果。近期工商部门在全辖区内开展了大范围的排查,未发现传销窝点。
    截止目前,老城辖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出动车辆46台次,端掉传销窝点6个,遣散传销人员63人。通过基层政府的组织协调、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行政部门的严厉打击,辖区的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尽管辖区当前打传形势较为稳定,并不表示可以就此懈怠,传销人员可能因近期我区打击力度不断增大而隐藏。打传工作要继续坚持“严防死守、露头就打”的原则,加强防范预警,严防传销渗入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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