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六项措施”打击传销成效显著
一是建立主导机制,确保打击合力。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政法委汇报情况,由地方政府牵头,建立完善专门打击传销领导机构以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并由综治办牵头,与公安部门联合发文,先后印发了《2009年夏季打击传销行动方案》以及《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公安部门的打击传销联合办案机制;与商务或者经贸等部门建立规范直销企业准入和市场行为的监管机制;与电信、公安部门建立查处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配合机制。确保打击传销形成"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全方位、立体化工作格局。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打击力度。积极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大查案力度,组织开展一系列的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做到"月月有行动,每月有侧重",对良庆区、宾阳县、青秀区、经开区等传销活动重点地区进行了排查和清理,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宾馆、饭店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为重点区域,重点打击五个方面的传销行为:一是查处为支持北部湾建设"介绍工作"、"投资"、"创业"为幌子,诱骗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在校大学生、退伍军人从事传销的行为;二是打着"资本运作"和"资本营运"的旗号,借用招聘工作、创业致富、合伙做生意等各种幌子,以"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三是查处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四是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五是严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宾馆、饭店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我局对传销活动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今年7月,该局在"猎狼行动"第二次大规模清查行动中,配合公安部门将285名传销人员遣返回原籍;在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中,该局出动执法人员9000余人次,教育劝返传销人员6122人,查处传销窝点870个。
三是抓好源头长效治理,构建防控体系。通过开展"无传销小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委会创建主体作用,组织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实施群防群打,共同抵制传销进入社区,形成一个密布全市的打击传销治安联防网络。今年9月,该局向全市132家物业公司发出了 "当好管家、抵制传销、净化家园"的倡议,并与南宁市物业公司的代表签订了抵制传销责任书,聘请了部分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为该局首批打击传销联络员。同时大力推行"五个一"模式,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一个信息台,发一封公开信,签一份责任书,建立一个监管网。此外还面向社会选聘一批联络员,发挥其宣传员、情报员和监督员的作用,全面营造"群防群打"传销行为的良好氛围。
四是深入开展宣传引导,提高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发布打击传销警示,并曝光典型案件。同时深入街道、乡村及传销人员较集中的地区,发放打击传销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积极向屋主、租户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认清传销行为的本质及如何分辨传销行为,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此外,该局还深入开展防范传销进校园活动。先后深入到广西民族大学和广西水产学校等大中专院校开展"抵制传销 从我做起"百人签名活动,引导在校学生和毕业生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增强防范能力。今年该局共散发相关宣传资料2万多份,制作宣传板报20多期,在电视媒体上播放和通过手机短信发放打传公益短信各2期,在市内部分主要路口的电子宣传栏上也发布了多条打击传销公益宣传广告,积极推动了打传良好氛围的形成。
五是引入激励机制,确保人、财、物保障到位。全面引入并落实奖励机制,专门成立打传执法队,从各基层单位抽调精干执法力量,配备专门车辆、办公室和执法装备,落实专项经费,在人员配备、车辆装备、办案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实现"五种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或者经查实的案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查办大案要案的,对抓获传销重要头目的,对打传工作成效明显的,对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的屋主采取立案处罚的,给予追加办案经费。
六是建立信息平台,健全完善打传档案。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发挥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和基层工商所、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对辖区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由各工商所建立传销人员黑名单和为传销人员提供出租房屋的房东黑名单档案。到"六个清",即人数清、地点清、房主清、去向清、籍贯清、时间清。详细掌握传销人员和传销组织的情况,为及时实施有效准确的打击提供依据,并抄送同级政法委、公安部门。(毛国兴 肖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