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百日执法战果显著(2)
五项机制锻造打击传销利剑
——全国工商机关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纪实
近日,从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获悉,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在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中,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领导工作机制、法律保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群防群控机制、信息技术监控机制等“打击传销五项机制”为抓手,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查处了一大批大要案件,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显示了强大威力,打击传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了新提高。
领导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高效
经过多年的努力,贵州省9个市(州、地)打击传销工作已由过去的工商、公安机关部门行为上升为党委、政府行为。贵州全省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遵义市委书记慕德贵主持市委常委会听取打击传销工作汇报,要求工商、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务必取得实效;黔东南、黔西南、黔南、毕节等地党委、政府领导也高度重视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政府牵头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县(市)、乡(镇)分管领导、政法委领导、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均参加了会议,层层动员,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的责任。
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明确要求把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制定了《山西省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对公安、工商机关提出了明确要求。山西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打传领导小组组长杜玉林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确保百日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对传销活动打击一定要有力,整治一定要严厉,维稳措施一定要跟进,协作配合一定要密切。山西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案件,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朔州市成立了由市政府牵头,公安机关经侦机构、工商机关经检机构组成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机构;运城市完善了“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长治市狠抓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在全市建立起覆盖市、区、县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
上海市工商局与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通知,明确了行动目标、行动措施、工作要求及工商、公安机关的职责分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明确开展各项工作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通知精神,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市工商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牵头负责的上海市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由上海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和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信息互通、情况汇总和督办大要案件等工作,并及时向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汇报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的工作情况。
法律保障机制确保打击有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系统以《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为契机,加强线索摸排,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惩办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传销骨干,严厉打击了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4月13日,吴忠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了一个销售“兰茜莉”化妆品的传销团伙,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控制了4名传销骨干,5月19日,吴忠市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正式批准逮捕4人;9月28日,银川市贺兰县工商局、公安局联合查获了一个10人传销团伙,涉案金额50万元,部分骨干人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湖南省工商、公安机关在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9万人次,捣毁传销窝点1858个,劝返遣散传销人员3.2万人次,抓获传销骨干708人。其中,工商机关查处案件107起,公安机关刑拘360人,检察机关批捕190人,法院判决111人,有力打击了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传销蔓延的势头。
执法协作机制确保形成合力
辽宁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的作用,制定并完善了定期联系制度,共同分析打传形势,交流打传经验,研究打传措施。7月15日,阜新市工商、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打击传销行动,一举端掉7个传销窝点,查获110名传销分子;7月27日,葫芦岛市绥中县工商、公安机关联合对正在该县育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上课的传销组织进行了查处,当场控制74名传销人员,经过宣传教育,所有参与传销人员写下“不再参加传销活动”的保证书。
浙江省11个地级市建立了打击传销工作综合协调机制,9个地级市的打击传销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工商局,90个县(市、区)中的81个县(市、区)建立了打击传销工作综合协调机制,55个县(市、区)建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预警防范机制。目前,浙江省形成了以工商、公安部门为主力军,教育、宣传、通信管理、民政、财政、金融等部门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的打击传销执法协作机制。
群防群控机制编织防控网络
黑龙江省工商局确定9月3日、9月10日为主题宣传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在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期间组织开展宣传活动467次,散发宣传资料11.6万份,张贴宣传画1.4万张。绥化市工商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57次,深入农村地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38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悬挂横幅400多条,张贴标语237幅,在社区、学校、商场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193个;双鸭山市工商局与当地媒体开展有关打击传销新闻宣传活动,为执法行动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湖北省工商系统采取“办好一个宣传栏、确定一名联络员、选聘一批志愿者、签订一份责任书、编织一道防控网、形成一套防控机制”的“六个一”措施,大力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孝感、黄石、黄冈、咸宁、鄂州等地通过办宣传栏、设立联络员、选聘志愿者、签订责任书、建立信息平台、编织传销防控网,形成外地传销人员不敢来、本地群众不参与传销的局面。
信息技术监控机制确保精确打击
江苏省工商、公安机关加强了信息化手段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应用,及时通过工商机关12315申(投)诉举报网络、公安机关110警务系统,搜集发现一批有价值的传销违法活动线索,为查办案件、取缔传销窝点提供了信息来源。
湖北省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12315综合执法网络作用,构建传销情报网络,广泛搜集传销活动线索,加强传销信息监测、分析,及时掌握传销动态,并建立执法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了打击传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10月中旬,天门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快速出击,在该市一出租屋内查处正在上课的传销人员55人,并将4名骨干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荆门市工商局招募志愿者15人,以12315维权联络站为依托,监控、搜集传销活动信息,及时掌握传销分子动态;鄂州市工商局在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学校、社区、村组招募了150名志愿者,在城区巡回开展了“严厉打击传销行为,鄂州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