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开展打击传销和违法聚集滞留专项行动
甘孜州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州各县、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开展打击参与传销和违法聚集滞留专项行动。用一个月的时间,摸清全州参与传销人员的基本情况,实现传销活动得到全面查禁,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违法聚集滞留的人员明显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传销因素得到消除的目标。
据了解,近年来甘孜州人员组织参与传销活动呈多发态势,因传销而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违法聚集等现象日益增多,干扰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进一步打击参与传销、违法聚集滞留等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我州决定在12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厉打击参与传销、违法聚集滞留专项行动。
为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甘孜州委、州政府成立了严厉打击参与传销、违法聚集滞留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县、各部门要加大对打击传销、违法聚集滞留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强大声势。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及配套法规,曝光典型案件,公开揭露传销、违法聚集滞留的危害性、欺骗性。特别要深入广大农牧区进行集中宣传,讲清传销的危害性,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识别能力和自觉抵制能力,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防范、有力打击的良好氛围。各县、州级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将参与传销人员、牵头组织人员、传销组织情况、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人员、有可能违法聚集滞留人员逐一摸底、登记造册,并上报州专项办。
通知要求,各县和相关部门要将打击传销、违法聚集滞留与打击黑恶势力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按照打击少数、教育多数、加强预防的工作思路,迅速行动,全面排查,分类清理,深挖幕后;对组织、策划、煽动传销和违法聚集滞留的骨干分子、重点人员坚决予以打击,依法进行处置;对多次参与传销活动,屡教不改,影响恶劣,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劳动教养;对传销一般参与者经教育后及时遣返原籍,以坚决有力的行动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要通过开办法制培训班,依法集中进行法制教育等,加强正面引导,使其真正认识到参与传销、违法聚集滞留的违法性、危害性,引导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说明情况。要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信息,深入开展排查,及时发现线索,切实摸清情况;对利用促销搞传销、进行非法集会、培训等活动的,公安机关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假借直销等名义开展传销活动等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法查处;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反产品质量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