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局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成效明显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2日电:为使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不走过场,抓出实效,天津市工商局在此次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8087人次,取缔传销活动场所595个,教育遣散传销参与人员6229人次,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6件,移送司法机关人数338人,开展宣传活动122次,印发宣传材料24898份。
为适应新形势下打传工作的需要,今年5月份,天津市工商局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增加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土房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为市打传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这样,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15个增加倒21个,基本涵盖了打传工作涉及的主要领域和部门,切实加强了天津市打传工作的力量。
围绕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天津市工商局会同公安局、房管、综治、民政、税务部门提出强化出租房屋市场管理的意见;会同人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加强对个人账户非正常资金监管措施,防止传销蔓延,掌握传销犯罪证据;推动由市委政法委会同高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制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涉及传销刑事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统一执法标准;推动建立市、区县两级执法队伍,抽调专门人员从事打传工作。
天津市工商局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严禁传销、打击传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同时,还组织执法人员走进校园、社区、工地、村庄,发放宣传手册,赠送宣传画,进行反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们对传销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对房屋出租、招待所、宾馆饭店、写字楼、剧院影院、会议中心等居住和聚集场所以及劳务市场等经营者进行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其依法经营意识。从而在天津市形成了全民抵制、全民防控、全民打击传销的局面。
特别是,在打传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中,天津市工商局对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策划人、发起人、决策人、主要管理人,以及在传销网络组织管理、培训教育宣传、资金结算、财物管理、软件系统管理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按照《刑法修正案(七)》、《禁止传销条例》等规定予以严惩,共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6件,移送司法机关人数338人。
在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天津市工商局还认真组织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坚决查处直销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并要求直销企业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和不从事传销活动责任书,有效规范了直销企业经营行为。(卢连胜 王毅鹏)
为适应新形势下打传工作的需要,今年5月份,天津市工商局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增加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土房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为市打传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这样,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15个增加倒21个,基本涵盖了打传工作涉及的主要领域和部门,切实加强了天津市打传工作的力量。
围绕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天津市工商局会同公安局、房管、综治、民政、税务部门提出强化出租房屋市场管理的意见;会同人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加强对个人账户非正常资金监管措施,防止传销蔓延,掌握传销犯罪证据;推动由市委政法委会同高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制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涉及传销刑事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统一执法标准;推动建立市、区县两级执法队伍,抽调专门人员从事打传工作。
天津市工商局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严禁传销、打击传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同时,还组织执法人员走进校园、社区、工地、村庄,发放宣传手册,赠送宣传画,进行反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们对传销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对房屋出租、招待所、宾馆饭店、写字楼、剧院影院、会议中心等居住和聚集场所以及劳务市场等经营者进行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其依法经营意识。从而在天津市形成了全民抵制、全民防控、全民打击传销的局面。
特别是,在打传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中,天津市工商局对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策划人、发起人、决策人、主要管理人,以及在传销网络组织管理、培训教育宣传、资金结算、财物管理、软件系统管理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按照《刑法修正案(七)》、《禁止传销条例》等规定予以严惩,共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6件,移送司法机关人数338人。
在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天津市工商局还认真组织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坚决查处直销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并要求直销企业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和不从事传销活动责任书,有效规范了直销企业经营行为。(卢连胜 王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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