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公安联合办案 广西建立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制订和实施了《全区工商系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传 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动员街道、社区群众参与打击传销工作;
二是加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出租房往往是传销人员从事非法传销的重要据点,广西公安、工商等部门采取“以房定责,以房管人,严厉惩治,堵源截流,断其后路”的措施,挤压传销者生存空间;
三是建立和完善传销人员“黑名单”数据库制度。广西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共录入传销案件412件,传销人员2113名,努力做到了人数清、地点清等“六清”,提高了打击传销的精确度;
四是发动群众参与打击传销。南宁市、梧州市、北海市工商局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责任状,明确要求其不能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南宁市聘请物业管理人员作为打击传销联络员,发动群众参与打击传销行动;
五是各级工商、公安部门组织联合打击传销专业队。专业队发挥了打击传销“突击队”、“情报员”的作用,达到了准确、高效打击的目的;
六是加强对直销加盟店、经销商和直销员的管理。自治区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直销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认真检查直销企业登记,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及服务网点、直销员招募、培训、考试,直销产品销售和直销企业计酬等直销企业的有关情况,加强对完美、安利等直销企业加盟店、经销商和直销员的管理,重点检查其经营方式是否存在采取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进行传销的行为,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2份整改通知。建立健全直销企业档案,指导和督促直销企业进一步完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等内容管理规范制度和消费者申(投)诉记录,加强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自律机制;
七是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范围。制定和完善了考评评比标准和办法,建立健全了考评工作责任制,每年都派出考核检查组,对各市、县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年度检查和考核评比,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了打击传销工作不断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