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风暴行动”实行十一项宣教措施巩固打传战果
为进一步加强反传销“风暴行动”的宣教工作,来宾市工商局发挥“市打传办”的协调作用,巩固打击传销战果,防止死灰复燃,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打击非法传销宣教活动,建立完善宣教长效机制,快速精确打击传销,构建了“打、防、控、管、教”综合治理格局,实行十一项宣教措施,做到横到边、竖到底,收到一定效果。
一是发挥流动宣传车作用。利用两部12315行政执法宣传车,在市区内的重点区域进行流动宣传,车体上有广播,主要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车身上有近期工商部门打击传销活动的工作剪影和战果及案例,同时还有近期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的传销人员名单和头相,以此来震慑传销人员,及时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二是充分发挥LED大型电子显示屏作用。利用主要街道路口的三块大型LED电子显示屏,进行不定时播放打击传销宣教标语,使市民和游人随时感受到警示和教育,如: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等,每天播放5至10次。
三是发挥出租“的士”车顶的电子显示屏作用。在100辆“的士”车顶的电子显示屏,进行不定时滚动播放打击传销宣教标语,在社会上营造打击传销宣教氛围,每辆“的士”车每天播放5至10次,如: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等内容。
四是发挥市区内七个城区警务站的电子显示屏平台作用。在城区警务站边的电子显示屏上,不定时滚动播放打击传销宣教标语,如: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等,同时摆放二块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版报,供路过市民路过观看。
五是在私宅出租房重点区域开展宣教活动。重点对市区长梅路、大桥路、来良路、开发路、河来路等地私人出租房区域进行宣传,主要宣传“传销的社会危害性和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等内容,采取悬挂横幅和上门发放打击传销宣传资料和宣传册,使打击传销政策深入民心,广为人知,市民共同参与打击传销活动,营造“传销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氛围”,从而建立群防、群打、群宣长效机制,共悬挂了268条横幅,散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册5650份(册),解答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
六是在来宾电视台、来宾日报设立传销人员“悔过自新台”,通过记者亲自采访被劳动教养和刑拘的传销人员,并通过他们亲身经历和现身说法,向大家警示要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否则,一旦陷入传销,会妻离子散家财空,失去了亲情、友情、乡情。目前已有二名传销人员接受记者采访,并现身说法。
七是发挥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单位的短信平台和电子显示屏的作用。充分利用通信短信平台和该单位营业场所电子显示屏平台,定期以“市打击传销办公室”名义分别向辖区内所有手机用户发送打击非法传销的宣传信息和警示信息及举报奖励信息,强化宣传功效,扩大宣传覆盖面,如: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等;同时要求这些单位在自已营业场所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传销标语。如: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等,每天发送短信和播放打击传销标语不少于三次。
八是发挥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信用合作等金融单位门前的电子显示屏作用,定期定时在该金融单位营业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传销标语。如:参加“阳光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是骗局,妻离子散、倾家荡产等,每天播放5至10次。
九是在来宾电视台、来宾日报公布打击传销举报奖励政策和12315举报电话,凡举报将私人住宅出租给传销份子从事传销活动,经查证情况属实,由市“打击传销办公室”兑现举报奖励政策200元/次。
十是在来宾电视台、来宾日报设立违法出租屋“曝光台”,定期将所查处的违法出租屋进行曝光,以此警示市民,不得将私人住宅出租给外来传销人员居住,如有出租行为,及时终止,否则将受到断水断电的处理及从重处罚,彻底铲除传销滋长土壤。目前,已对13户违法出租屋进行曝光,达到“处罚一户、教育一片”的效果。
十一是发挥宣教板报作用。要求每个市直单位、兴宾区各单位、街道办、市区主要公园、广场、大酒店等单位和经营场所必须制作一块打击非法传销的宣传板报,定期定时在本单位辖区展出,已展出365块宣传板报。
目前,该十一项宣教措施于11月1日正式启动,为确保每项宣教措施到位到点,明确规定每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项落实,同时成立打击传销宣教工作督察组,负责督察宣教工作落实情况,不留宣教工作“盲区”和“死角”,此十一项宣教措施也在各县(市)同步开展,构建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打击传销宣教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和温床,彻底根冶这一“毒瘤”,还来宾一片蓝天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