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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打击传销是一场艰苦的持久战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供稿 作者:佚名 2011年10月24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网络传销和传统传销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为什么传销屡打不绝?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展如何?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0.11 0.00%]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政务直通》栏目和人民网在线采访时,就打击传销特别是网络传销情况与听众和网民进行了沟通,并回答了网民的提问。

 

  简单地说,直销就是由直销企业通过招募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而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直销按照国家法律条例规定是单层级的,由直销企业招募的销售员把产品直接卖给消费者,直销企业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为获得报酬的前提,不需要交纳任何入门费,也不需要事先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截至目前,国家批准的直销企业共29家,从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可进行查询,也可以询问当地的商务和工商部门。

 

  而传销往往是多层级的,要求交纳入门费,并且以发展人员数量和收取入门费的多少作为获取报酬的依据。张国华说,随着对传销的不断打击,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也变得越来越狡猾。他们现在设计的骗局,会用一些所谓的时髦的名词,比如资本运作、投资、私募股权、电子连锁销售等冠冕堂皇的词汇。伪造一些中央和有关部门的文件,同时营造一些所谓温馨、人性化的氛围,再加上一些所谓的成功认识的现场说法,煞有介事地设计了这样一个不容易让你识别、容易让人上当受骗的环境,使很多人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所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有最正常的逻辑和思维的判断,非常重要。同时也要劝导那些参与传销但涉足不是很深的人,不要害人害己,发现自己被骗,要及时自救,帮助更多的人远离传销骗局。

 

  网络传销成为传销新动向

 

  近年来,随着工商、公安等部门打击传销力度的不断加大,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也不断变换骗人手法和形式,加之网络技术的普及,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现象日益突出。我国现在网民已经有4.8亿,是全世界最大的一个网络群体。传销分子也看到了这一点,他在网上设计了很多的骗局和说法。张国华说,目前网络传销已成为传销新动向,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纯粹散播传销内容和信息,另一种则是利用网络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网购平台”、“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幌子,在互联网上建立传销网站,将其作为交纳费用、发展人员、组成人员层级和网络、计提报酬的平台,从事网络传销活动。我们也希望提醒广大的网友朋友们,千万不要上当受骗,这种所谓让你交钱的事,说的天花乱坠,大家一定要慎重。

 

  张国华揭露了“资本运作”传销的骗人实质,他说,“资本运作”传销是传统传销的“变种”。传销组织者要求参加者先交纳一定数额的钱,然后由1个人发展3个人,3个人发展6个人,6个人发展9个人……按照这种模式发展下线。但当等到支付下线“报酬”的时候,往往兑现不了,因为钱已经被传销组织上层骨干分子瓜分。就算能兑现,只有4%到5%的人能挣到钱,而95%的人都做了“分母”,血本无归。所以说,传销就是一个骗局,是传销组织者、策划者敛财的一种手法。

 

  “总体来说,网络传销具有涉案范围更广、隐蔽性更强、欺骗性更强、跨境从事传销活动现象突出、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特点。”张国华强调,“由于传销组织者和参与者利用网络跨区域发展会员从事传销活动,传销成员分散在各地,且通过电子银行等方式进行资金结算,难于监管。有的传销组织还将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对各级组织者和参与者进行网络远程管理,逃避侦查,更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深入推进

 

  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6部门自今年6月至12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说,6月底,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全国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6月中旬,直销监管局召开了18家主流网站负责人座谈会,就开展打击网络传销,加大宣传力度,协助搜索涉嫌网络传销网站、网页及过滤、屏蔽网络上的有害信息和实现“以网治网”等工作进行了交流和部署。7月中旬和8月中旬,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分别在重庆市和陕西西安召开打击网络传销工作座谈会,研究打击网络传销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全面部署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工作。近来,全国各级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净化网络空间,做好宣传和风险评估,建立打击和防范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查处了一批网络传销案件,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战果。在做好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同时,各级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继续对传统“拉人头”、聚集型传销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

 

  张国华强调,打击网络传销犯罪,仅仅靠执法部门是不够的,应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通过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件等建立预防传销的长效机制,让群众能够真正了解到传销的危害性,提高识别传销的能力,增强群众抵制传销、远离传销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打击传销是一场持久战

 

  打击传销工作已经开展多年,但却屡打不绝,甚至在局部地区出现反弹,对此,张国华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传销分子精心设计骗局,打出“西部大开发”、“纯资本运作”、“政府暗中支持”等幌子,诱使群众上当受骗;二是部分群众对传销活动的实质和危害性了解不够,受快速致富、一夜暴富心理驱使,极易被传销组织鼓吹的假象蒙蔽;三是由于传销组织高层和下线都是单线联系,没有固定住所,造成对传销的组织者和头目抓获难、取证难;四是部分地方党委、政府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部门之间的配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等还不够完善,影响了打击效果。

 

  张国华介绍,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在国家工商总局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不断、坚决有力地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严惩了传销骨干分子;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畴,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建立打击传销领导工作机制;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加大对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建立群防群控监管机制;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现代技术监控机制。自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成立起至2010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14672件,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3.8万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62.5万人次。

 

  张国华强调,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工商、公安、工信、宣传、银行、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各级工商机关在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同时,绝不能减小对传统的“拉人头”、骗取“入门费”等聚集型传销的打击力度,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一手抓好对网络传销的研究和打击,一手抓好对传统传销的打击与防控,打击传销网上、网下两手都要硬。同时,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还要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发挥全社会的力量,不断压缩传销的生存空间,使传销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最终根除传销这一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

 

  本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发言整理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供稿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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