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称新型网络传销腐蚀青少年(2)
成为会员后,下一步便是发展下线,在上了“平台”之后,五条线中的任何一个人有了下线,会员都可以提成:直接提成、间接提成、分红等。以一单580元为例,47%用来作为各个级别的提成,48%作为金级的分红,5%是网站的成本和利润。“上官绿豆”甚至直率地告诉记者,网资采用银行与会所的绑定服务,金钱是用“秒”来计算的,一旦有发展下线的钱到账,当天就能提取提成。
一只披着“羊皮”的传销“狼”,以另一种形式开始在网络存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国内从事“网资”的人数多达几十万人。而这些所谓的大大小小的“网资”团队也多达数百个。
网络传播造就欺骗性的“资本运作”
据了解,“网资”全称为“网络资本运作”,这是一种肇始于广西的“净资本运作”非法传销的重新包装形式,它们,打着“解决社会就业、快速打造中产阶级、培养高素质的民族直销队伍”、“投资与运作风险更小、运作更简单、成功率更高”等口号,吸引人们加入传销组织。
据中国反传销网站站长张勇介绍,目前,95%以上参与传销的人并不了解什么是传销。一般来说,人们只知道“卖产品并层层加价,绑架人、使其失去人身自由”的才是传销。却不知,网资是非常典型的非法传销模式。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网资”与传统的异地传销模式有着形式上的区别,比如不必租用房子、不用两地生活、不搞新人招待,甚至不受时间限制,网友可随时随地发展下线。
与异地对比,“网资”具有以下一些特点:投资较小,风险也相对较小,此外,交流广阔的网络也让他们更容易发展下线,甚至由于电脑的介入,会员们的收入可以做到网资“秒薪结算”的功能。
由于“网资”披着一层科技性的外衣,一般加入的会员都不愿承认它就是非法传销的事实。甚至出现国外某著名品牌产品在网络上的促销活动,也由于拉人入会力度加大,使身边许多人都成了它的会员,同时还分上线和下线,导致一种直销成为完全变味的“网资”传销。
业内人士表示,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对连锁销售规范的基础上都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约束。如美国《反金字塔法》、欧盟的《禁止滚雪球销售法》等,但由于传销与直销在我国法律上尚模棱两可,因此导致异地传销、“网资”等欺骗形式一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