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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e科士威传销事件(10)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帮考网综合报道 作者:未知 2010年10月28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e科士威是不是合法的?

 

  合法性疑问一:科士威是不是一个骗钱的传销公司?

 

  这是有些新朋友会有的疑问,现在传销公司那么多,每年被国家查封掉的传销公司至少几十家,那么科士威是不是下一个被查封的传销的公司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真的很简单,我只想问两个问题。有哪家非法传销公司和银行合作了,有哪家非法传销公司上市了呢?

 

  科士威是和银行合作并发行信用卡的公司,香港的汇诚财务,台湾的永丰银行等都是科士威的合作伙伴,如果科士威是非法传销公司,那香港的汇诚财务,台湾的永丰银行是不是也是非法的呢?

 

  同时,科士威是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上市的公司,其实力已经得到认可。在马来西亚仅有安利和科士威是两家直销上市公司。在这两家公司中,科士威的市值还是超过马来西亚安利的。这样的公司会是非法的吗?

 

  另外,科士威和传销公司还有很大的区别是在产品上,科士威在网上有数千种产品,地面实体店有数万种产品,而被查封的非法传销公司有几件产品呢?

 

  合法性疑问二:科士威在国外是合法的,在国内是不是合法的呢?会不会被中国政府查封?

 

  有这样的疑问的朋友,一般是对相关的国际和国内法律不太了解的朋友。

 

  首先,科士威是一个全球化的生意,他首先要符合国际法。而中国是加入WTO的成员国。也因此,中国大陆也必须遵守WTO成员国一定要遵守的国际法。

 

  国际法中的《国际互联网公约》中明确规定任何政府或机构不可以干预公民购买互联网上合法公司的合法产品。可以确定的是,科士威公司在香港和马来西亚都是注册的合法的公司。购买香港和马来西亚科士威公司的产品,是受到《国际互联网公约》的保护的。除非中国退出WTO,否则,中国政府不可能干预科士威的业主或客户购买科士威的产品。

 

   另外,科士威除了符合《国际互联网公约》,也符合中国大陆的《海关法》、《税务法》等法律。《海关法》中规定个人在海外购买4000元以下的产品时,免收关税。也就是说,科士威不仅符合《海关法》,还享受到《海关法》赋予的免税政策。

 

  合法性疑问三:科士威在海外是属于直销公司,目前大陆这边有《直销管理条例》,其中,很多政策和科士威的政策是相冲突的,科士威公司能进大陆吗?

 

  这里说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科士威的政策相冲突,指的主要是多层次计酬这块。目前,在《直销管理条例》里的确有不允许多层次计酬这条,而科士威的政策的确是多层次计酬的。这个问题是很有针对性的,难道科士威在大陆真的不能做吗?

 

  这里需要明确几个问题,首先,科士威是不是直销公司?是不是需要遵守《直销管理条例》?

 

  科士威公司,在香港,台湾,马来西亚等海外地区都是属于直销公司的。这是肯定的。也因此,当地的科士威公司肯定会遵守当地的《直销法》。

 

  但对于大陆来说,科士威是不属于直销公司的。因为它不符合大陆直销公司的定义,公司没有进入大陆,也没有在大陆建厂,也没有在大陆的工商部门注册。所以,我们不能用大陆的《直销管理条例》来要求科士威公司的相关政策,就像是一个经商的人,你不能要求他来遵守务农的政策,对吗?

 

  通过电子商务模式在大陆运作的科士威需要遵守的政策是《国际互联网公约》,《海关法》,《税务法》等相关的政策,而这些政策,科士威的运作都是完全符合的。这才是科士威应该遵守的法律。

 

  下面,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科士威是否会进大陆的问题。根据科士威在香港和台湾以及其它海外地区的经验。科士威要进入大陆,需要考虑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电子商务时期就开始运作的业主是否足够多,第二个就是在政策上是否适合进大陆。

 

  在香港和台湾,当科士威发展了两三万的业主后,就开始进入当地并开设了分公司。之所以会要有两三万业主以后才进入当地开分公司,道理很简单,科的核心竞争力就在产品的价格。全地球人都喜欢低价,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为了给到客户更实惠的产品价格,科也在考虑将产品的价格降到最低。如果科目前进入大陆,由于电子商务的业主不够多,知道科的人不够多,为了保证大陆的店铺正常运作,科一定会大力做广告,而这些费用必然转嫁到产品上,这是科不愿看到的。也正是这个原因,科充分运用电子商务的优势和魅力,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业主。所以,科进入大陆的第一个条件,就是有足够多的业主。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估计在明年年底,科的业主会达到公司进入大陆的要求。

 

  第二个就是政策上的条件了,科在大陆开分公司的话,必然是直销公司。而现在大陆的直销公司必须要遵守《直销管理条例》,我们知道《直销管理条例》中规定不允许多层次计酬的,如果科现在进入,要么科修改公司政策,要么政府修改《直销管理条例》。后者的可能性不大。而让科修改公司政策,这也是科不愿看到的。科的很大的魅力就在于多层次计酬,可以帮助业主实现财务自由。

 

  幸好,这样的状况很快就可以解决了。因为在2003年,中国加入WTO的时候,中国政府对世贸组织有承诺。承诺在五年内放宽所有的经济政策,在国外合法的经济政策,在大陆也必然合法。而明年也就是中国对世贸组织承诺的最后一年。也就是说,到明年年底,《直销管理条例》必然要做修改,多层次计酬必然得到政策的认可。

 

  综合这两个条件,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公司肯定会进大陆,而期限也就是明年年底或者后年年初,当业主人数的条件和政策放宽的条件都达到时公司就会很快的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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