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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山小香鸡”传销案:1年多时间发展7万人,收取购鸡款5亿多元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封面新闻 作者:admin 2021年08月27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打着“区块链农业”的幌子,在全国各地拉人头养鸡,将公司包装成政府扶持的扶贫企业,短短一年多时间就发展“会员”7万多人,收取会员缴纳的购鸡款5亿多元。


平台的高收益模式宣传资料

近日,四川省开江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医务人员涉传销案件,牵出一个传销大集团。其盈利模式被媒体曝光后,该集团的母公司曾发表“严正声明”与媒体叫板,很快便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最终因涉组织、策划网络传销案被罚款150万元。

2019年12月9日,主犯曾凡永等人被四川省洪雅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已被洪雅县人民法院判刑。因账户被冻结,今年2月,涉事集团母公司的两家子公司又向法院“叫板”,但最终被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复议申请。


曾凡永被刑拘的警情通报

医务人员从事传销活动被判刑

出生于1984年的开江女子张某某,原本是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复康医院的职工,2020年7月28日被开江县公安局抓获。2021年4月12日,开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开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书显示,被告人张某某自2018年10月成为“寻山优品”平台会员以来,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获得平台“返利”。截止2019年11月7日,张某某在平台注册使用本人及其亲属的身份信息注册会员账号15个,发展下线会员694个,从下线身上获利共计32156.16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在组织传销活动中系从犯,并积极向公安机关退交赃款32156元;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

2021年5月31日,开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其违法所得32156.16元(已交公安机关32156元)被追缴并上缴国库。

线上“代售”业务遍及全国各地

被判刑的张某某,从事传销活动的主要载体,是一款名为“寻山优品”的手机APP。封面新闻记者查询发现,这一平台由深圳拥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拥德”)及其子公司贵州拥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贵州拥德”)开发运营,相关业务牵涉“深圳拥德”及其多家关联子公司。


企业关系示意图(据天眼查)

通过发展会员,该平台的线上“代售”业务遍及全国各地。广东、湖南、四川、贵州、山西等多地均出现“寻山优品”会员,不少会员发现平台内的资金无法提现后,上网发帖求助。与此同时,也有不少高层级会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打击处理。

贵州省唛纳生态种养业有限公司的“代售商”武某某,是业务量较大的会员,由于层级较高,其非法获利金额高达120余万元。

据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2020)晋0106刑初756号”刑事判决书显示,作为山西省的“省级代理”,武某某曾组织多场推广会、年会发展下线,在组织内的层级为第8层,其继续发展层级至11层,直接下线19人,全部下线2778人,从平台提现金额1754798.18元,从中盈利1257798.18元。2020年7月16日,武某某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四川省达州市的王某,下线不仅有省级代理,还有市级代理。王某在达州市通川区组织线下聚集活动,通过开展现场“讲课”等方式,发展会员账号21个,其中省级代理、市级代理各一个。省级代理处于第6层级,发展下线19层,总计发展下线会员账号3941个,盈利1930566.96元;市级代理处于第7层级,发展下线5层,总计发展下线会员账号80个,盈利90688.86元——两账号共计盈利2021255.82元。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向“寻山优品”平台投资了1596420元,充值126000元,提现了3152936.08元,获利1430516.08元。意识到此平台存在问题后,2019年12月,王某的亲属向受害人曲某某退投资款469400元,向付某某退投资款134174元;法院审理期间,王某的亲属又代其退缴违法所得259915.3元。2020年12月1日,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平台背后的企业曾与媒体叫板

“深圳拥德”及其关联子公司,采用多层级传销发展模式,大肆发展会员,从事传销犯罪活动,牟取非法利益。自2018年3月至2019年11月案发,“寻山优品”平台已发展会员层级33层,发展会员89738人次。平台在市级代理和省级代理之间设置级差制,后期设置“大客户”投资模式,会员直接与公司签订《合作养殖合同》,一次性最低缴纳7万元,直接调整买鸡数量为1000只。

涉相关诉讼的法律文书显示,“寻山优品”网络平台实际上是以“代养”“寄售”的名义向会员返利,会员交钱后平台不提供真实的商品交易,会员在平台“买鸡”不是为了消费,而是获得返利的依据和资格,会员所获得的返利来源于新会员缴纳的资金,并非真实的销售小香鸡的利润分配。

据媒体报道,“寻山优品”上线运行1年多时间,就发展会员7万多人,收取会员缴纳的购鸡款5亿多元——平台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实物交易,老会员的奖金开支都来源于新会员的“入会费用”。对此,2019年4月9日,贵州拥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这些报道为不实信息,并要求“有关媒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相关信息,立即停止恶意诋毁公司企业形象的行为”。


贵州拥德曾发布的“严正声明”

2019年12月23日,湖南省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贵州拥德作出行政处罚,出具了“醴市监行处字[2019]第2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法律文书显示,贵州拥德涉组织、策划网络传销案,被罚款150万元。通过法院裁定强制执行,不愿交罚款的贵州拥德,最终将150万元罚款缴纳至醴陵市人民法院。

封面新闻通过“天眼查”发现,贵州拥德成立于2018年7月17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深圳拥德100%控股。深圳拥德成立于2018年3月26日,注册资本为5680万元,拥有多家关联子公司,除了贵州拥德外,贵州省唛纳生态种养业有限公司、贵州德烨兴贸易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也因涉组织、策划网络传销案,被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罚款150万元。

两家子公司申请复议被驳回

2019年11月,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公安局侦破此案,抓获贵州拥德董事长曾凡永等人,依法冻结了16家公司或个人的银行账户,2020年3月20日移送审查起诉。洪雅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定,公安机关所冻结的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属于传销组织贵州拥德取得的违法所得。

洪雅县人民法院查明,曾凡永系贵州拥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屈娟系贵州拥德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德烨兴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贵州拥德,系德烨兴贸易公司的全资控股母公司。

2018年3月以来,曾凡永伙同李拥军、屈娟等人在注册成立拥德公司及多家关联子公司后,开发了名为“寻山农场”后又更名为“寻山优品”的APP网络平台,通过该平台,以预售“寻山小香鸡”为名,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上下线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为掩人耳目、制造假象,公司还拿出部分资金从事养殖小香鸡及其配套经营活动。


平台最初取名为“寻山农场”


贵州拥德的“产品”宣传广告

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7日作出(2020)川1423刑初143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曾凡永等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二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拥德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各被告人的银行账户内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判决后,各被告人未上诉,上述账户内资金已追缴完毕并上交国库。

2021年2月,贵州拥德的两家子公司对该案的执行分别提出书面异议,向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称对母公司从事传销不知情,认为法院不应对其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予以追缴。对此,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依法驳回了复议申请,维持洪雅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该裁定为终审裁定。(图据网络)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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