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人民法院对“白云通航”传销案宣判
9月30日,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白云通航”传销案的判决书。鹰鉴在该判决书上看到,该传销组织的娄底市级代理邹某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经审理查明,自2016年以来,孙某阳、李某铭、才某安等人以中国合伙人服务联盟的名义,按照大区、省、市、县、普通会员的层级架构,以“民、学、企、银、互”为步骤,打着“大通航、大电商、大文化”的旗号,组织、发展大量的代理、会员。
为实施传销活动,孙某阳等人分别成立河南惠乐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惠乐益公司)和贵州众比特区块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比特区块链公司)等公司,大肆发展下线代理及会员。
该组织通过收取数额不等的代理费、会员费,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及发展代理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形成了三级以上固定的人员层级结构,发展人员层级和会员数量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河南惠乐益公司以发展合伙人公司的名义,设置大区经理、省级代表、市级代表、县级代表、普通合伙人等五级以上人员架构,普通会员需缴纳3000元钱获得3000个创业币,以3000个创业币在平台注册成会员,可获得9000原始股及十万积分,可直接推荐会员获得10%的直接推荐奖。
县级代理需缴纳10万元获取县级代理资格,公司赠送20万元平台创业币,创业币用于推荐会员使用,推荐满66个会员可直接获利9.8万元,同时可获得本区域内会员注册5%的间接推荐奖。
市级代理需缴纳20万元,发展一个县级代理可获得38%的直推奖奖励(即3.8万元),同时可获得本区域内会员注册费用1.5%的间接推荐奖。省级代理需缴纳50万元,直接推荐奖为市级代理费用的44%,间接推荐奖为县级代理费用的5%及本区域会员注册费用的1%。
大区代理需缴纳100万元,直接推荐奖为省级代理费用的49%,间接推荐奖为市级代理及县级代理费用的5%。
众比特区块链公司以金、木、水、火、土等多级的“大五星”传销模式以及后期转型为大区、省、市、县、总监、经理、业务、销售等多级“小五星”传销模式,通过收取数额不等的代理费、资格费发展会员。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发展会员众多,形成三级以上固定的人员层级结构,涉案资金特别巨大。
2016年7月份,邹某祥通过朋友介绍加入“白云通航”传销组织,后注册账号成为“白云通航”的会员,并推荐颜某芬等人成为“白云通航”的会员。
后“白云通航”与“中国合伙人服务联盟”(俗称“学股”)合作进行“民股修复”成立“惠乐益商服平台”。
在该时期,邹某祥伙同颜某芬、颜某、梁某莲等人通过缴纳20万元成为娄底的市级代理,发展李某珍、曾某桃等九名县级代理,县级代理再发展下线会员,总计四百余人,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及发展代理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形成了三级以上固定的人员层级结构,涉案资金特别巨大。
在贵州众比特区,邹某祥伙同颜某芬等14人合伙筹资6万元在金星纪某处购买到木星资格成为娄底市级代理。邹某祥伙同他人成为市级代理后,通过发展下线代理及会员,非法获利11万余元。
2019年5月6日14时40分许,邹某祥在娄底市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邹某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