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道趣步,还是不能定性传销?
最近人民法院报发布了一篇有关趣步的文章: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0/09/id/5470376.shtml
文中说对非法传销有了很详细的定义:
首先,非法传销有两层含义,既包括行政法意义上的非法传销,也包括刑法意义上的传销犯罪。行政法意义上的传销包括三种形式:一是拉人头;二是收取入门费;三是团队计酬。以上任意一种都是违法行为,只要具有一种形式即可构成传销。而刑法意义上的传销只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拉人头;二是收取入门费,且必须两种情况都具备。
在最后,对于趣步也有作者自己理解,看上图中的文章分类为理论就知道了,也只是个人理解,并不是司法定性。虽然作者从分析了,无论是哪种情况,趣步都涉嫌传销!
最后,趣步APP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司法层面的定性,笔者希望通过分析呈现出自己对其的理解,供大家参考。
。趣步APP究竟该如何定性,需要分为两种情况讨论:第一,当实际商品销售只是“障眼法”时,利润不足以支付仍然不断地吸引新用户,则其许诺给用户的收益则是“拆东墙补西墙”,用户投入的资金可视延长了收取入门费的节点,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拉人头”和“收取入门费”,应该构成犯罪;第二,在实际商品销量很大的情况下,用户后续投入的资金无法认定为“收取入门费”,且其盈利模式和目标是现实可行的,资金链可以持续存在。但其实施的团队活跃度玩法构成了“团队计酬”,虽然不构成犯罪,但却构成了行政法意义上的传销。
很遗憾的是,在文章中,作者也表示,趣步APP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司法层面的定性!定性的全是媒体和一些防骗打传的自媒体。
作为法学院,中国人民法院的人,对于一个非常明显的传销资金盘,居然还是个人理解!
湖南相关部门开始定性趣步为非法传销,后面不了了之。
重庆相关部门一直就是在调查,也没有定性。
而人家浙江,对于趣步的仿盘秘乐短视频,直接就是公安出手!
这些地方各部门推诿,不主动,导致如今资金盘骗局层出不穷。和他们怠政是不无联系的,和传销在中国泛滥是不无联系的!
而人民法院这篇文章作者的个人理解,还属于趣步后期。
趣步前期呢?
趣步前期哪里有商城?只有糖果,前期100%很明显的传销骗局。后期为了洗白,才上的商城,才上的资讯。
可秘乐前期就上了商城,一开始就打算洗白,不过还是早早的就被浙江公安给法办了。
想想都可笑!
趣步这个老牌资金盘骗局,从湖南到重庆,从重庆到深圳。还没有哪个部门去定性它是传销。是不敢,是不愿,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呢?
甚至有些人在鼓吹趣步又活了。
2020年趣步又火了。
韭菜真的是割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