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化资本化“公益化” 传销现三大“变种”(2)
邵长海介绍,自2010年以来,工商部门陆续发现传销组织通过编造政策背景、组织名称和红头文件的方式,开展“资本运作”式的传销活动。这些传销组织歪曲国家政策,嫁接暗示诱导,用“城市规划”指代“发展前景”、用“发展环境宽松”指代“政府默许”、“城市新区建设”指代“资本运作成果”等,蛊惑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的人群。此外,还常以“享受落户政策”、可“全家移居”等说辞鼓动加盟者拖家带口参与,从而方便进行人身控制,因此极具危害性。
“公益化”旗号——
“劫”财行善 暗中渔利
市民刘女士经常参加社会志愿服务,一次,他加入了一个“公益事业”QQ群,却发现里面的成员都在讨论一个公益联盟。令刘女士奇怪的是,与以往的直接捐赠或者志愿服务不同,这个“联盟”要求成员首先捐赠数额不菲的入门费,并将入门费按比例返还给新成员的推荐人,而会员要将所获得收益的10%拿出来作为“助学基金”,以“爱心大使”的名义捐助贫困学生。拿着这一套复杂的捐赠流程,刘女士找到工商部门进行咨询。
经过工商人员调查,发现该“爱心联盟”由一家自称“香港某集团有限公司”运作。该公司在网站上声称“受香港政府的委托”,从事“团体观光旅游、拉动内需、爱心慈善助学、联盟自主创业、解决社会就业压力”等多种经营业务,并设有一个加密的“助学基金管理平台”。通过查看参与者公布在QQ空间、博客上的照片和文章,工商人员发现这些“爱心大使”每次捐赠活动都异常高调,不仅拉横幅合影留念,甚至联合当地的正规社会团体、公益组织一同行动;另一方面,该“联盟”成员却可以按照推荐入会的顺序,从下级的入门费中得到“互助补贴、拓展奖励、培育奖励、层级奖励、服务补贴、原始配股”等名目繁多的奖励,经过层层返还,绝大多数入门费都落入了各级推荐人的腰包,最终用于捐赠的数目寥寥无几。
邵长海介绍说,作为今年发现的最新型的传销变种,这种以爱心公益为名的传销活动几乎综合了上述传销活动的特点:通过网络进行宣传、利用正规社会团体和伪造的政策背景增加可信度、通过加密平台进行管理和分成、采取无商品实物的“纯资本”运作。再通过“慈善爱心”来蛊惑人心,其欺骗性更强,还会对被捐赠者埋下隐患。
“一定要警惕网上规则复杂但名头响亮的经济活动,”邵长海表示,传销行为无论如何改头换面,都少不了“交纳入门费”、“发展下线”、“逐级抽取入门费”三大特点。对于疑似传销活动,市民可拨打110或12315,向公安、工商部门咨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