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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飞创始人涉嫌网络传销遭警方调查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薛云 2012年06月07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近日有消息称,曾经名闻遐迩的国产化妆品“霞飞”创始人曹建华涉嫌“传销案”。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在位于上海西藏中路的象屿集团大厦3层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家帝豪”)看到,该公司运转正常,公司相关人士称曹建华确有协助警方调查,但否认其被扣押,记者在要求见曹建华时,却被告知他与公司其他高层都不在。

 

  2007年,曹建华开通“我爱我买”网站,以购买产品积分换养老为营销方式,该网站年销售额达数亿。他提出的消费养老核心是消费者在购买企业的产品后,企业把消费者的消费视为对企业的投资,企业的利润将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消费者,在不增加消费者负担的情况下,企业逐步为消费者积攒一笔可观的养老资金,从而解决许多与养老有关的难题。

 

  按照该网站上公布的规则,消费者在该网站购买产品,每年消费的积分不少于20000分并提出申请,就能享受12%的复利回报率,累计十个有效消费年就能提现。而另一种每年消费的积分不少于48000分的,能享受20%的复利回报率。

 

  今年4月23日,山西临汾市公安局网站显示,其成功破获犯罪嫌疑人曹某某(现为家帝豪董事长)、陈某某、赵某某等人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该公告称,2011年3月份以来,陈某某、赵某某夫妻二人根据上海家帝豪集团手册、招商的视频讲座以及市场部经理项某到临汾进行招商宣传等,支付1万元加入家帝豪成为该公司三级代理商。

 

  陈某某、赵某某以家帝豪消费养老山西总代理的身份,按照公司的招商模式在山西省临汾市、运城市、太原市为家帝豪招募代理商200余人,目前侦查涉及金额5000余万元,全部打入家帝豪及其法人代表曹某某个人账户,然后由其上线代表公司向陈某某、赵某某发放“服务费”,陈某某、赵某某从中非法牟利。当时,陈某某、赵某某已被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陈、赵夫妻二人由于此前就曾从事融资私募等活动,山西当地代理商万丽娜(化名)对他们并不认可,但其认为曹建华是被牵连的。在她看来,“消费养老是很好的模式”,包括她自己在内的很多老年人都愿意把它当做“后半生的事业”。1955年出生万丽娜与曹建华同岁,在2011年7月与其他10个老太太一起开始做“消费养老”。

 

  尽管目前家帝豪尚在运作,但万丽娜却万分揪心,她告诉记者,“在被警方调查后,公司账户被冻结,很多代理商都度日如年”。她投资10万元刚刚装修好的配送中心,还没开始营运就关门了,“目前只有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记者了解到,1万元的费用普通三级代理商可以领到代理商卡、4张金卡和245张VIP卡,用这些卡在“我爱我买”网站上购物的时候可以有很大的优惠,比如一款美容宝产品售价400元,可以凭卡188元购买,此外还可以累计积分以及有金额不等的返利,而若代理商把这些卡分发给朋友,朋友在这张卡上的消费金额的1%,可以作为管理提成返到代理商的账户。

 

  而《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而实际上,这种返利营销模式在中国并不少见。就在5月29日凌晨一则“福州百分百返利网高层携十多亿逃跑”在网上疯狂流传,这个打着返利旗号的创富神话在一夜之间即告破灭。百分百商城目前在全国有加盟代理商6000多个,会员数量达20万,波及全国23个省市。

 

  而日前温州炬森科技有限公司老板郭传志“跑路”,再次将“返利营销”卷入质疑漩涡。半年左右,该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展了10余万会员,吸收资金数十亿元。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传销与互联网联手,产生了许多不同于传统法律规范的特点,而现行立法对网络传销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并赋予工商部门有效的查处手段。目前,商务部正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着手起草直销法,立法核心是区分直销和各种形式的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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