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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内幕真相大白 23层大厦乃虚构(2)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叶飘零 2009年08月19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1)
这是考验……”王姐和朱“大培”又轮番给记者做了很长时间的“思想工作”。记者始终没有表现出要加入的意愿,而且还表达了要离开的想法。

  朱“大培”终于生气了:“就你这个心理素质,你干什么也干不成,一辈子是个打工的命,一辈子是个穷鬼……”记者被朱“大培”贬了个够。后来耿延庆说,他当时真害怕记者因为生气而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关于总部和董事长

  “新田”的教室被端,记者和耿延庆于7月4日安全回到淄博。

  但是在课堂上被“老板”们讲得“真实的不能再真实”的“新田公司总部”和“新田公司董事长王琼”的事情让记者割舍不下。

  “我们的总部新田保健品责任有限公司在美丽的武汉市江汉区汉口街118号,在那里我们有一座23层的‘新田大厦’,我们公司的董事长王琼女士,今年39岁……”

  7月5日,记者和远在武汉的《楚天金报》取得联系,《楚天金报》负责人立即派出新闻中心机动部记者周寿江前去采访,但是很快周寿江就传来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武汉根本没有这个地址,更不用提什么23层的“新田大厦”了。抱着更负责任的态度,周寿江又去了武汉市经济委员会、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得到的答案仍是:根本没有新田保健品责任有限公司这个公司。

  “新田”是合法公司吗

  7月6日,记者就“新田”公司传销问题,电话采访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打击传销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在采访中记者得知,早在2002年4月20日,《人民日报》就发表了《国家工商总局:警惕“武汉新田”变相传销》的文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武汉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的名称,以帮助找工作或做生意等名义,将不明真相的群众骗往异地,诱使或胁迫他们参与变相传销诈骗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打击传销办公室也向社会各界发出特别警示,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辨别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采访中记者得知,从群众举报、投诉情况看,“武汉新田”公司主要在吉林、山东河北江苏辽宁黑龙江内蒙古上海天津、广东等地从事违法活动。诈骗者以帮助找工作,提供再就业等名目,将不明真相的群众从家乡骗出后,让他们交纳数千元钱“购买”产品,并声称3个月后可拿到一套产品。而被骗者交费后,往往血本无归。不法分子一般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传销头目远离活动场所遥控指挥等花样翻新的手段,规避执法人员的查处。被骗对象主要是农民、下岗工人、无业青年等。

  同时记者还得知,2004年8月12日,国家工商局曝光了2004年十大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武汉新田”变相传销案位列第三,国家工商总局把“新田公司”变相传销列入打击重点。

  “新田”,我们必须警惕和严打!

  ·特约记者贵银 淄博报道·

 

    作者评:很多传销组织都是这样空买空卖,睁着眼睛说瞎话,没有说出有的来。这时我想起了发生在我们网络的一件事。我所在的“假天狮”,B级别领导经常在我们面前吹嘘,他们每个月底都坐飞机到沈阳网络大厦总部结帐。有沈阳的朋友,你们那里有没有网络大厦呢?肯定没有!安徽蚌埠四川罗鹏的网下有一支外省人的团队,其中有一位业务员产生怀疑,上网查了公司,又托人打听了沈阳的网络大厦,结果都是子虚乌有。消息传出后,这支团队乱了套,一夜之间全垮了,并扬言要杀上面的B级别领导,吓得所有的B级别领导惶惶不可终日,一段时间不敢露面。这次发生在2005年7月的事件,犹如一场地震,在领导中造成很大的震动。

    另外,我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力度不敢苟同,可以说根本没按《禁止传销条例》严格执行,要想彻底铲除传销这颗毒瘤,除了对传销人员的参与者和提供活动场所者课以罚款外,还要顺藤摸瓜,抓获幕后头目,擒贼先擒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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