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女友传销致其死亡 非法拘禁获刑十一年半
哄骗女友搞传销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致其跳楼身亡酿惨剧。9月7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被告人曹席辉、杨干宝犯非法拘禁罪,均被判处十一年零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13日晚,被告人曹席辉将其女友被害人刘某骗至新余市,意欲拉刘某加入他们的传销组织。2011年3月14日晚,被告人曹席辉将被害人刘某带至他们位于新余市某租赁房内,之后被告人曹席辉伙同被告人杨干宝等要求被害人刘某学懂传销课为止,刘某要求离开,被告人曹席辉、杨干宝等人拿走了她的手机,并将她限制在租房内。直至2011年3月17日中午13时20分左右,刘某从该租房一卧室(六楼)的窗户跳下,坠楼身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席辉、杨干宝目无国法,为达到使被害人刘某加入其传销组织的目的,伙同他人共同非法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