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升传销“老总”竟拉儿子下水
“我们也都是被骗了,否则哪个父母会带着孩子搞传销啊……”为能当上“老总”,陈某深陷其中,变卖了房子和车子来到昆明,丈夫、儿子、侄子,都成了她的下线。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包括陈某在内的18名被告人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昨天上午,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传销案。
被告人绝大部分是天津人,其中最大的47岁,最小的21岁
昨天上午9时30分,18名被告人陆续走进法庭。被告人绝大部分是天津人,其中最大的47岁,最小的21岁。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初以来,李某、陈某等18人在官渡区小板桥街,以“贵州绿缘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名义,假借“连锁销售”方式,拉人头买份额,实行“五级三阶制”的等级晋升制度进行传销活动,参加者购买份额加入后,通过发展下线参与传销来提高自己的等级和提成。
2008年左右,陈某和丈夫变卖了天津的房子和车子来到昆明,并分别购买了不等的份额,陈某的丈夫胡某、儿子以及她的侄子都相继成了她的下线,陈某的侄子供述,为了提升他在组织里的级别,姑姑不惜虚拟下线,让他升级来获得更多的利益。他们有一条硬性的规定,那就是绝对不吸纳云南本地人,下线必须是外地人。
2010年8月31日,公安机关在十里长街一餐厅内将正在聚会的A级业务员陈某等16人抓获,随后,在十里长街一小区内抓获了被告人李某等人。警方还分别在他们的住处搜出了大量的现金、提成单据等,其中,在两名被告人的住处搜出了250多万元现金,以及一台点钞机等。在这18名被告人中,绝大多数人都开着20万至30万不等的轿车。公诉机关查明,这个传销团伙根本没有任何产品,他们都是通过购买一定份额后参与进来的,每个份额3800元。
庭审中,陈某等人辩称是被骗来的,也是受害者,“否则哪个父母会带着孩子干非法的传销。”多名被告的辩护人还指出,车辆是他们以前买的,部分被搜出的现金是个人财产。另外,被告的辩护人还指出被告还存在为了“升级”虚拟下线,自己“买单”的现象,表面上是高级别的,实际上并没有几个下线,希望可以得到从轻处理。
针对辩护意见,公诉人表示,购车的单据并不能证明这些车辆是被告人使用合法所得购买的,他们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另外,公安机关没收的现金中,并没有单独存放的,被告人无法证明这是他们的个人合法财产。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