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2名传销分子强迫3人搞传销被批捕
强迫他人搞传销,限制多人人身自由,近日,刘某、李某、谢某等12人被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
刘某、李某、谢某等12人分别来自安徽、四川和湖南, 2011年4月,以刘某、李某为“主任”和“业务主任” 的传销团伙,为了发展下线获取非法利益,领导、指示手下的业务员采用欺骗手段,将他人骗到传销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迫使其加入传销组织。5月11日至24日,先后在窝点内,非法拘禁被害人阳某、邓某等3人。谢某以开蛋糕店为由,骗来四川人阳某,进行没收手机、阻拦拉扯、跟踪监视,时间长达6天之久,阳某和家人、外界脱离联系。一次外出时,她趁机报警,被解救。民警捣毁了二个传销窝点,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谢某。进一步侦查查明,被害人邓某被网友骗入传销组织,安徽人李某被以打工为由骗来,均遭到追逐强拉、跟踪监督,没有自由,被非法拘禁2-4天的犯罪事实,民警又抓获了其他涉罪的9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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