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脑”后变“脑残” 拘禁妹妹逼搞传销
一“90后”妙龄女子误入传销组织后,为发展“下线”,以“挣大钱”为诱饵,哄骗自己的同胞妹妹搞传销,在遭到拒绝后,竟指使他人将胞妹非法拘禁达三天之久。近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马婷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1991年2月24日出生的马婷,系贵州省凯里市无业人员。 2009年6月份,马婷被他人骗入宿州市加入传销组织,经“洗脑”后,她很快成为该传销组织的骨干。为发展下线,2010年12月21日,马婷以做生意赚大钱为名,将其年仅17岁的胞妹马晓婷骗至宿州市,然后将其带至宿州市地下道附近的一出租房内,强迫妹妹加入传销组织。
马晓婷不肯加入,马婷指使传销人员胡某、李某(另处)等人将被害人马晓婷拘禁在另一出租房内,对被害人采取威胁、殴打的方式,限制其人身自由。同年12月24日晚10时许,被害人马晓婷趁看守人员出门之机,翻窗逃出并报警,当晚11时许,马婷及胡某等传销人员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马婷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指使他人非法拘禁其胞妹过程中,具有殴打被害人的情节,应依法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