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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冒充警察抢劫传销人员47万现金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法制网 作者:申东 2011年04月03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3月30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警方和银川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组成的抓捕小组民警押解3名犯罪嫌疑人凯旋归来,至此发生在贺兰县的3·26特大抢劫案胜利告破。

 

  传销人员路遇“警察” 47万现金被抢

 

  “我们是银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警察,请你们出示身份证接受检查。”3月26日上午11时30许,河南来银传销人员杨某、王某等5人在贺兰县某小区出租房内收取下线47万元后正要到银川去交给上线。刚走到利民路,突然一辆红色轿车停在了他们的旁边,从车上下来两名穿着警服、手持橡胶警棍,腰挎对讲机的“警察”挡住了杨某等5人的去路。

 

  “身份证显示你们都是外地人,是不是在银川搞传销的?包里装的什么?打开看一下。”其中一名“警察”对杨某等人厉声说道。杨某立即将包放在地上,“警察”拉开了包的拉链。“这么多钱,你们肯定是传销的,都没收了。”杨某等人心里非常害怕,都低下了头没有吭声。“把你们的手机也全部交出来放到包里。” “警察”迅速将杨某等人交出的4部手机及5人的身份证塞进了装钱的提包。“你们下午两点半准时到市局治安支队做笔录,钱我们暂时扣下。”两名“警察”提着包上车后,迅速离开了现场。

 

  “这两个警察咋坐的是私家车,怎么没有开警车,好像说的也不是普通话?不会是假警察吧,咋也不给我们开个扣钱的凭证?赶紧报案。”看着警察上车走了,杨某才回过神来,“咱们都是搞传销的,就是报案警察也肯定不管,说不定还会把咱都抓起来,我看算了。”其中一个王某说,杨某等人坚持要报案,随后借用了路人的手机立即向警方报案。

 

  设卡布控红色轿车被查获

 

  接到报案,贺兰县公安局局长马原要求刑警大队、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布控,全面查找“警察”乘坐的红色轿车,贺兰警方同时与银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取得联系,确定治安支队没有派出民警到贺兰县执行任务,证明这是一起冒充警察拦路抢劫案件。

 

  案发12时20分,在贺兰县附近一条公路上,设卡布控民警发现了报案人所说的“警察”乘坐的红色轿车。民警立即进行拦截,轿车司机不但没有减速反而强行冲过去,执行任务的民警李瑞猛扑上前去挡,胳膊被撞脱臼,红色轿车随后被成功堵截, 可是车上只有一名司机黄某,黄某说他的车是黑车,看见警察非常害怕,所以才闯卡。据黄某讲述当日上午10时许,他在贺兰县县城附近开车,两名“ 警察”突然挡住了他的车。“警察”上车后,让他驶向利民路。一名警察在车上还拍了拍他肩膀说:“我们是银川市公安局的,出来办案,好好配合。”两名警察查扣了几个人的包后,随后让他送往银川市公安局,他将“警察”送到银川市公安局后就返回到贺兰,这两个警察在车上也没有交谈什么,他也不知道别的情况。

 

  拦路抢劫47万元现金,这是目前银川市发生的最大一起抢劫案件。银川市公安局局长贾奋强听取了案件汇报后,要求银川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立即抽调有丰富经验的民警与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共同组成专案组,由贺兰县公安局局长马原担任专案组组长全力侦破此案。

 

  “内鬼”与犯罪嫌疑人里应外合共同作案

 

  专案组民警对杨某、王某等5人案发前后的活动规律及社会交往进行了仔细的询问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的活动轨迹非常熟悉,似乎是专门守在案发地点等候抢劫,专案组民警判断肯定有“内鬼”与犯罪嫌疑人里应外合共同作案。

 

  民警同时了解到5名受害人中的王某曾在案发两天前,在兴庆区某宾馆登记了房间住宿,当被抢时王某坚决不让报案的情况。民警前往王某住宿过的宾馆,调取监控录像发现王某当天确实与另外3名男子住宿过。受害人辨认其中的两名男子就是抢劫案件的嫌疑人,王某被确定有重大作案嫌疑。

 

  专案组立即传讯了王某,面对和犯罪嫌疑人共同出入某宾馆的监控录像,王某不得不交代,他以前在河南老家做生意,去年被亲戚骗到贺兰县做“西部大开发人力资源”为名的传销,做了一段时间,由于“业务”突出,他成为传销组织的骨干。看着传销人员将钱不断交到他们,再由他们交给上线,王某便起了歹念。今年3月初,王某给老乡尚某打电话, 商量预谋抢劫,两人多次预谋后从事传销的受害人不敢报案。随后,尚某找到了老乡连某和苏某让他们共同参与。曾今在当地派出所当过一年协警的连某觉得传警服抢劫不会出事,便在当地购买了警服、警棍、对讲机。3月25日,尚某、连某、苏某开着一辆黑色轿车连夜赶到银川与王某在宾馆见面。在见面中,王某向尚某等3人提供了下线交钱的时间、及他们收钱后行走的路线。次日中午, 连某、苏某冒充警察对杨某等5人实施抢劫,随后3人连夜返回河南老家。

 

  河南省三门峡市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3月27日凌晨5时许,由贺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清带队组成的4人抓捕小组驱车赶往河南进行抓捕。就在民警昼夜兼程赶往河南的途中,专案组得到一条重要线索,尚某等3名嫌疑人出现在了河南省三门峡市,正在三门峡市某宾馆住宿。3月28日,根据掌握的线索抓捕组民警在三门峡某宾馆的停车场找到了嫌疑人驾驶的黑色轿车。由于宾馆较大,人员复杂,为了不惊动犯罪嫌疑人。抓捕组民警商量后,决定在黑色轿车附近设伏,等待嫌疑人的出现。下午17时许,一名年轻男子靠近黑色轿车,并拉开车门取东西。民警一拥而上,将嫌疑人尚某成功抓获。随后在当地公安的配合下,还在宾馆睡觉的连某、苏某被警方成功抓获。当场搜缴现金6.8万元,银行卡10张、内存40万元,警服3套及作案时携带的警用装备,砍刀一把,还有受害人的手机和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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