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面聚集型”异地传销五大惯用骗术
“社会面聚集型”异地传销五大惯用骗术
骗术一:门面阔绰,用“好事大家分享”的态度诱人上钩。阔绰的门面、积极的态度,背后是龌龊的阴谋。“加入传销后,特别是当上‘老总’后,上线会给你一笔费用要求你买排场,让你显得很阔绰,以此诱骗他人。”
骗术二:陪同考察“国家扶持项目”,城市建筑成为“政府支持”佐证。传销组织、人员编造项目是国家在“经济开发区”试行的,并且按一种先进模式经营,“只要投资3800元,就能赚到380万”;宣称项目发展前景广阔,有几十万人在参与开发等等。除了口头忽悠、音像资料外,传销分子经常利用一些实物进行蛊惑。以此证明某某广场是政府默许、支持“资本运作”行业的标志。
骗术三:展示“精英”成就,实为“自己赚取自己投的钱”。为了增强欺骗性和诱惑力,传销分子不断编造或歪曲国家区域政策,比如国家试点、西部大开发等。同时,他们还会利用一些所谓“改革创新”经营投资模式,如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连锁加盟、特许经营,以此混淆视听。他们不限制人身自由,通过派人接站、接待、陪同考察并不断灌输传销理念等“培训洗脑”方式进行“一对一”“二对一”“多对一”的培训洗脑,直至被骗人缴款认购传销份额、骗到钱财后还要求被骗人发展人员加入。
骗术四:“执法调查”被解释为“宏观调控”。为解除疑心,传销人员把“执法调查”解释为“宏观调控”,是为了增强传销活动的合法性,让参与者深信不疑。与此同时,传销人员还教被骗者应对执法调查的办法。即:随时携带身份证;保管好行业资料;不慌张,不焦躁,一问三不知。
骗术五:入门费的45%被“正规地上缴国家税收”。为了迷惑受骗者相信“组织运作很正规”的假象,传销人员编造“一个人缴纳69800元的入门费,其中45%需缴纳国家税收,额外部分可供大家按层级分红,甚至这部分资金只要符合个人所得税标准的,也会按规定扣除并上交”等谎言,让被骗者打消顾虑、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