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警方破获特大传销案 涉案金额达6千万
今年7月底,烟台警方在莱山区破获一起以资本运作为模式的特大传销案件,共采取强制措施20余人,已查明涉案金额达6千万元,现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宣称投资数万可回报千万
高额收益为钩诱人上当
投资69800元,几年后最终可获回报1040万元,如此高额的收益,令不少人怦然心动。可它的真实面目却是以所谓国家扶持的“1040阳光工程”等虚假项目为幌子的传销陷阱。
2014年年初,莱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在莱山区万光府前花园、世纪华府等高档小区内有这样一批人居住着,他们之间看似没有直接联系,但普遍来自东北、河北等地区,他们在烟台没有工作,也很少出门,却长期租住高档小区,只是时不时互相串门,十分可疑。
2014年3月25日,莱山经侦大队受理群众举报,经过侦查,确定这是一起以资本运作为模式的传销案件,为传销组织“1040阳光工程”中的一支,名为“民间互助平台”,又名 “民间互助式小额理财”或“分钱游戏”。
经过数月侦查、摸排,2014年7月底,公安部门联合工商部门,调集100余人采取集中收网行动,在莱山区某商务大厦当场抓获30多名传销头目,至2014年10月份采取强制措施20余人。由于传销非法所得多以现金形式储存、流转,也给排查、追赃工作带来一定难度,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传销头目多为高收入高学历
用一周时间对受害人“洗脑”
“1040阳光工程”是一群具有高收入、高学历、高情商的人员共同谋划的新式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发起于广西北海,后因公安部门打击迁移至北京、安徽等地,涉案人数众多、地域广,涉案资金大,已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据莱山经侦大队民警王炜东介绍,该传销组织首先以“谎言邀约”的形式,以烟台优美的环境、港口工程投资等为借口诱骗亲朋好友来到烟台。由介绍人出资负责其在烟台一切吃、住、游费用,并用一周左右时间不间断地对受邀人“洗脑”,最终成功骗取他们购买所谓的份额。而受邀人则以缴纳69800元购买21股为条件正式加入,买齐21股后,参加人可立即获得19500元返利(相当于仅缴纳50300元),并获得发展下线并按比例拿“工资”的资格。
每个人最多可直接发展下线3人,由此1变3、3变9、9变27......人数如细胞分裂般增加。据民警介绍,该组织分工明确、层级清晰、组织严明,内部实行“五级三阶制”。每位加入者交齐21股后直接成为三星级别,发展2人即可升至四星,直接或间接发展27人即升至最高级别五星。每发展一人,直接介绍人和其上线均可获得不同数额的分成,最终将50300元全部瓜分。四星需要承担给尚未入股者“上课”的义务,而五星则负责管理下线提交的金钱、分成和下线名单。
而最具有迷惑性的是,该组织有一系列看似正规的限制。如每人最多只可购买21股共69800元,每人最多可直接发展下线3人,最多可发展8层下线,任何一条线超出即“单线出局”,此线不再领取提成,若下线全部展开则实现“完美出局”,此时可获利共计1040万元。而实际情况是,由于每人能够直接发展的只有3人,而这3人及其以下若干层下线发展则不在最顶层介绍人控制之内,所以很少有人能够完成“完美出局”。
据民警介绍,该组织起初在广西兴起时仅招募硕士及以上高学历人才,后来逐步扩展到各类人群。为便于管理,该组织还确立了一系列管理规范。如为掩人耳目,“上课”等组织内部碰面不得超过5人,加入者不得有过往犯罪记录,不能发展本地人为下线,互相称呼使用代号,联络使用新电话号码等。
传销组织多达上千人
涉案金额达6000万元
由于参加传销人数越来越多,无业人员众多对社会治安稳定造成巨大压力。由于纯资本运作式的传销没有实物带来的附加值增长,资金链迟早会因为下线发展受阻而断裂,1040万元的高额回报最终只是一个美丽的肥皂泡,最终一定会破灭。而拿不回本金的传销人员容易引起伤害、非法拘禁、绑架、抢劫等刑事案件。传销组织人员都是从受害者一步步变成害人者,参加传销组织的人员由于欺骗的本性,或借钱参加,造成许多夫妻反目、兄弟成仇、妻离子散的惨剧。
目前,此案共采取强制措施20余人,牵涉传销人员上千人,涉案金额达6千万元。由于现行法律对传销采取打击、教育相结合的模式,对于领导人数众多的传销组织关键成员可采取强制措施,但对其余大部分传销人员只能采取说服教育和遣散的方式予以挽救,但由于传销具有不用工作即可成为千万富翁的巨大诱饵,利益前景驱使下,许多人一旦从事就很难彻底摆脱,很有可能会“重操旧业”。
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不同于传统的传销,新型传销不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强行拉人加入传销组织,而是通过一系列手段,让被骗者逐渐放松警惕。识别传销,关键是不要轻信一本万利的好事,认清传销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