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直购官方网传销案终审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太平洋直购官方网传销案作出终审判决。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精彩生活公司)董事长唐某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000万元,其他5人分别被判处3年到8年有期徒刑。
2007年7月,唐某与其他股东一起注册了江西精彩生活公司,并任董事长。2008年12月18日,江西精彩生活公司创办太平洋直购官方网,在网站上出售美国立新世纪公司的保健品以及其他产品。唐某等人依托太平洋直购官方网,推出了所谓的“BMC”电子商务模式,推行以虚拟货币PV为计量单位的会员消费积分返利等制度,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招商会、高峰论坛、互联网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不断吸引人员加入。
唐某等人披着“电子商务”的合法外衣,采用“拉人头”“收取保证金”等方式鼓动渠道商不断发展下线。短短几年时间,江西精彩生活公司就发展了渠道商12.15万名、其他形式的会员676.76万名,实际收取保证金达37.98亿元。
2012年4月15日,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开展统一行动,在全国范围对江西精彩生活公司涉嫌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查处。2012年5月22日,唐某等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逮捕。
据了解,为了将瓜分所得的保证金“洗白”,唐某等人在疯狂敛财后一边对外宣称带领参加者致富,一边大肆挥霍参加者交来的保证金,至案发时,一些损失已经无法挽回。
为此,法院审理认为:唐某等6人以太平洋直购官方网为依托,以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或交纳保证金的方式取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间接以发展人数作为返利依据,骗取巨额保证金,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2013年8月30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000万元,分别判处刘某、童某等5人3年到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没收各被告人违法所得。
一审宣判后,6被告人不服,均上诉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维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定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