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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美国服务器建传销网 网络成传销犯罪重灾区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红网 作者:罗时茂 2013年01月08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在昨日公布的湖南2012年十起传销典型案例中,网络传销占60%。省打传办表示,目前,网络传销成为我省传销犯罪活动的主要形式。相比传统拉人头传销,网络传销呈现涉案金额更大,参与人员更多,迷惑性更强、科技应用程度更高,逃避打击能力更强、地域性家族性更突出等特点。这是记者从湖南省打击传销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的。

 

  【特点一】

 

  涉案金额大

 

  典型案例

 

  “军圣营销”特大网络传销案

 

  2010年2月3日,主要犯罪嫌疑人徐启军在山东省临沂市注册成立临沂军圣有限公司,随后在全国各地设分公司、办事处和军圣专卖店,对外谎称公司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以“代表国家”收编“人际网”会员为名拉拢人员,以“消费致富”、“高额返利”为诱饵推销产品。2011年5月至 2012年3月,该公司共获取传销非法资金约2.61亿元,除去各专卖店提取的8%,其余资金全部汇入犯罪嫌疑人全某、李某等人开设的私人账户中。

 

  【案件进展】目前,怀化市公安机关已冻结、扣押涉案资金5830余万元,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4人。

 

  【特点二】

 

  参与人员多

 

  网络传销参与者很容易呈病毒式增长,为金字塔顶端的人物带来了巨额资金。

 

  典型案例

 

  湖南ST国际网络传销案

 

  2012年5月,湘阴县一名群众通过QQ聊天认识了网友 “快乐先锋”,在其指导下注册成为ST国际公司会员。这名群众在花费4000元购买了一套该公司产品后被要求发展下线,怀疑自己落入传销陷阱,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岳阳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湖南常德熊某、北京张某等人自2011年10月份以来在湖南省常德市注册成立湖南ST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平台,以“电子商务”、“直销”为幌子,大肆鼓吹“消费返利”,宣称“投入1.2万元,一年可获利16.2万元”,设立红利奖、销售奖、辅导奖等奖项,并以此为诱饵发展会员20695个,最高层级达51层,会员遍及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

 

  【案件进展】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10名团伙骨干成员已被刑事拘留,共冻结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

 

  【特点三】

 

  更具隐蔽性

 

  迷惑性更强、科技应用程度更高、逃避打击能力更强、地域性家族性更突出等特点,给侦查和打击工作增加了较大困难。

 

  典型案例

 

  美国稀土投资公司涉嫌网络传销案

 

  在立案调查的“美国稀土投资公司涉嫌网络传销”中,该公司租用美国服务器,在香港地区设置交易平台,用英文界面,在中国内地发展会员。规定会员须认购100-10000美金不等的股份才能取得加入资格,采取对上限制、对下无限发展人员的模式组成金字塔式团队,并要求必须发展其他人员加入,方能获得高额报酬。通过对该网站涉案人员2000多个银行资金往来账户调查,工商局发现涉案人员上万人,涉案金额超亿元。

 

  【案件进展】2012年5月25日,邵阳市工商局对不构成犯罪的10名当事人处以罚款3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构成犯罪的移送市公安局。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冻结涉案资金1550余万元,劳动教养4人。

 

  【特点四】

 

  电子股票分红充满诱惑

 

  电子股票、资本红利……这些名词被网络传销者精心包装,成为了诱惑学生、白领等高知分子的诱饵。

 

  典型案例

 

  “UNG”网络传销案

 

  2012年2月开始,湘潭市公安局陆续接到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群众举报,称刘某等人通过虚假宣传意大利“UNG投资有限公司”的会员忠诚回馈计划,以销售 “UNG”电子股票的名义,采取入单激活配送电子股的方式吸引会员加入,并在美国租用了互联网服务器,利用“UNG”公司的网络平台,直接以购买电子股的数量和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从事传销活动,非法牟取暴利。到案发时为止,“UNG”网络传销案已经发展会员近2000人,涉案账号达到万余个,涉案资金4000多万元,非法获利1000多万元。

 

  【案件进展】据通报,目前,“UNG”网络传销案主犯刘某已被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均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特点五】

 

  服务教育成幌子

 

  在公布的典型案件中,“教育”等也成网络传销的幌子。

 

  典型案例

 

  “SC教育”网络传销案

 

  在昨日公布的香港SC国际教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中,SC公司深圳办事处总经理麦某利用其公司设立的网站www.sicai999.com ,打着服务教育的幌子,以发展会员、团队计酬的形式销售思才卡。其运作模式为A、B双轨制运行,即一次性购买10张卡(3000元)成为SC公司的经销商,一次性购买30张卡(9000元)即成为SC公司的代理商。截至2012年4月10日,该组织在全国共发展会员350人,岳阳共发展会员28 人,在全国共销售思才卡7660张,销售额229.8万元,共向会员发放奖励、提成42万元。工商部门认为,此举已经涉嫌传销。

 

  【案件进展】目前,岳阳市工商局已依法对麦某、周某、钟某等8名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共计270.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主要组织策划人员麦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数据】

 

  据统计,去年全省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6891人次,捣毁传销窝点1716处,冻结违法资金1.2亿元,抓获传销头目、骨干分子1022人。

 

  【提醒】

 

  入门费+拉人头=涉嫌传销

 

  湖南省打传办提醒市民,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可断定涉嫌传销:一是让你交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产品,获得加入资格,即交“入门费”;二是让你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数量所交纳的资金或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即“拉人头”。若您遭遇到这种模式,请您拨打工商12315,公安110举报电话予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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