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人头、收入门费是隐性传销 80后90后成传销主力军
图为:因传销分赃不均,党某杀害三人后被警方抓获(资料图片)
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黄鹏程 通讯员李智华 樊斯坦
近年来,在我省一些地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快速致富”的幌子,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形式,欺骗群众参与传销,谋取非法利益。昨日上午,湖北省高级法院公布了6起涉传销犯罪典型案例。纵览这些案件,传销活动呈现着新的特点:对象更加年轻化,“80后”甚至“90后”成为传销的主力军;手段更加隐蔽,有的是以合法公司为幌子,打着直销、特许经营等从事传销活动;组织更加严密,分工更加明确。
披着公司外衣搞传销 坑了7000余人
2007年11月初,席某与贾某通过同在襄阳开过“永乾商行”(系已被查处的传销组织)的王某相识后,在襄阳开设襄阳铭连祥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铭连祥公司),采用“商品与资本双项运营”的模式开展经营活动,即消费带动投资,投资拉动消费,消费者在公司消费最低额为50元,最高消费为20000元,其中每50元作为一股,每股配发价值12元的商品,余款38元作为投资款计算;从第二个月起,每股按13元至14元的标准返还给消费者,连返6个月,期满结束。
2008年9月,贾某与席某产生分歧,前往西安成立世福全工贸有限公司(下称世福全公司),该公司仍然沿用铭连祥公司的经营模式开展活动。随着雪球越滚越大,世福全公司收取的投资款不能足额向投资者返利,贾某于是秘密转移财产,然后制造交通事故死亡的假证明,企图独吞非法所得。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贾某、席某等一举抓获,被卷入铭连祥公司传销的群众多达6700余人,涉及金额达5036万元;另有580余人卷入世福全公司,涉案金额达116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贾某、席某等人以“商品与资本双项运营”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利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贾某、席某有期徒刑12年、9年,分别并处罚金130万元、100万元。
法官解析:
现在,不少传销组织者以合法公司为掩护,打着“直销”、“特殊经营”、“连锁销售”等旗号,“拉人头”、收取“入门费”,骗了很多人。近些年来,我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传销组织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同时还强化运用了财产刑,即没收非法所得、判处罚金。
买软件卡就当代理商 网络传销趋智能化
2008年1月,十堰人彭某与屈某赶赴河南郑州,对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世界通公司)进行考察,被告知登录相应的网站,点击广告即可赚钱;但要想点击广告,必须先购买WORLD软件卡(每张卡售价999元)以获得代理商资格。
同月,彭某与屈某借他人工商营业执照,购买了30张“世界通”软件卡,加入世界通公司成为三级代理商。
世界通公司还规定,按直接、间接介绍购买的软件卡数量和下线代理商的级别,代理商的级别由低级向高级晋升,并以发展人员购买卡的数量进行计酬返点,同时通过组织开会、谈话、请吃饭等多种方式引诱、要求下线代理商继续发展他人购买世界通软件卡,大肆进行传销活动。
至案发时,彭某已升级为县级代理商,发展下线525人,涉案金额1342万余元。屈某发展下线279人,涉案金额高达783万元。目前,彭某、屈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年。
法官解析:
近年来,省内出现了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幌子,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的传销组织。他们呈现出专业化、高智化特点,不少传销人员是大学生、教师,他们甚至通过电话遥控来进行传销。
梦想致富误入传销窝 男子想逃离被捂死
2011年3月17日15时许,谷城县城关镇某小区一居民楼内,王某被人带进居民楼,当他发现自己掉进传销组织,立即拔腿就走,正在“欢迎”新人的马某和陈某将其拉进楼内。
在被洗脑过程中,王某拒不服从,并大声呼喊。马某等人让其安静点,王某并没有听从他们的指令,反而用拳头将窗户玻璃打碎,呼喊救命。马某指使陈某等人,将王某按倒在地,先用棉被捂住他的头部,后又用毛巾、袜子捂住他的嘴,再用一条湿毛巾捂住口鼻。几分钟后,马某等一伙人准备离开窝点,发现王某脸色发青,便为其做人工呼吸,后送往医院确认为机械性窒息死亡。
经法院审理,马某及其团伙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马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7人则被判处14年至4年的刑期。
法官解析:
传销活动极易引发非法拘禁、抢劫、故意伤害等案件,自2010年至今年9月,因传销引发的其他刑事案件共计51件,95人受到法律制裁。其中,钟祥男子党某因为分赃不均,将同在山东做网络传销的张某及其父母杀害,令人扼腕叹惜。
法官提醒
放弃暴富幻想 避免卷入传销
传销人员往往以蛊惑性、煽动性极强的理由,使怀有成名、暴富幻想的年轻人误入传销陷阱。那么,如何注意和防范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省高院刑二庭庭长姚智明提出忠告: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应当放弃一夜暴富的想法,脚踏实地以求发财致富。当前,大中专院校学生择业、就业时,要注意甄别、核查、咨询招聘单位的招聘需求、主体资质、生产经营等相关信息,确认其合法性;警惕以高额报酬、高额回报为诱饵,打着企业招聘、介绍工作、合伙做生意或者发展加盟商等为幌子的个人或者企业,谨防陷入传销“陷阱”。
链接
传销案件取证有些难
自2010年以来,我省法院共审结145件传销犯罪案件。然而,据了解,同期我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传销案件742件,涉案金额高达6.587亿元。这意味着,相当一部分传销案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对此,省高院刑二庭庭长姚智明解释,这主要是因为传销案件存在取证难的问题,传销活动地域跨度大,参与人员不愿意配合调查,非法所得金额难以认定,因此检察机关难以提起诉讼。此外,对传销组织中的中层人员、传销组织中的讲师、接待等人员,还存在适用法律难的问题。